返回第11章 识时务者为俊杰,土豆要当俊杰(2 / 2)七零嫁残疾兵哥,反派儿子别黑化首页

一个三岁半的小屁孩,居然就知道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了!

纪淮安生生被气笑了。

第一次认识到自己这俩孩子的性格脾气,真是不同寻常。

土豆哼了一声,显然不服,埋头吃了口疙瘩汤,“嗯!!!”

立马朝地瓜竖起了拇指头。

“哥哥,好吃,好吃!”

之前做面还以为只是巧合,没想到随便做个疙瘩汤也这么好喝!

土豆再也忍不住,捧起小碗,吸溜吸溜一顿风卷残云。

看到这里,肚子空空的地瓜咽了口口水,却还是抱着小手臂,忿忿地撇过头去,不愿意开口喊妈,看他那样子,情愿饿死。

“哥哥,哥哥,你就喊一句吧,妈妈下回还做好吃的。”

土豆喝了一碗疙瘩汤,暖了暖肠胃,便立马去劝地瓜,“原则也不能当饭吃,都是自己家人,她本来就是我们妈,喊一下又不会掉根毛,怕什么咯?”

“哥哥,哥哥!”

土豆拽着地瓜的衣袖一阵撒娇卖萌,甚至舍弃自己吃第二碗的时间。

一旁的沈以沫就这样看着冷着脸的小地瓜如冰雪融化,最后绷不住,不情不愿地喊了沈以沫一声妈。

声音虽小,但也算是破冰成功。

“纪淮安,快给你的好大儿满上疙瘩汤。”

沈以沫觑向神色复杂的纪淮安,指挥他十分自然。

纪淮安深深看了她一眼,沈以沫眼底神情僵硬了一瞬,想到自己和他似乎还存有误会,又这么戏弄俩孩子,他不会生气了吧?

纪淮安什么都没说,只是拿起剩下的最后一块空碗,认真盛汤,坚毅的面庞在屋檐射过来的光影映照下,宛如腊月天的冬雪消融,美不胜收。

之前纪淮安的皮肤是小麦色的,在家里躺了两三个月,皮肤偏苍白,有种病损的美感。

男主在原文里就是一等一的帅,作为亲兄弟的纪淮安,没想到也长得这么好看。

见此,沈以沫才算松口气,反应过来自己的转变,沈以沫暗暗唾弃,自己什么时候有舔狗属性了?

怎么着,装个汤还能生气?跟谁俩呢?

喊完妈后的地瓜接过纪淮安递来的碗,埋头喝着,始终不敢抬头,泛红的耳根出卖了他。

纪淮安瞥见,不由笑了笑,看破不说破,伸手揉了揉儿子的头顶。

饭后,地瓜指挥着土豆两人一起去洗碗。

“那就交给你们了,我去镇上给你们买大肉包吃!”

沈以沫没忘记要去镇上采购的事,穿来两天,还没出门逛过,家里太缺东西了。

谁知,一听这话,蹲在厨房洗碗的俩孩子脸色骤变,走了出来,看着沈以沫,眼露紧张。

土豆板着脸,用湿漉漉的手揪着衣服,像是在强忍着什么。

最终还是忍不住问出那句:“你不会走了就不回来了吧?”

外头人说的话,孩子还是往心里去了,尤其是这两天沈以沫带来的变化太大,他们心中更加不安。

如果是这样,他们还情愿妈妈躺在床上不活动做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