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早上,李清风一大早便提着自己那鼓鼓囊囊的书包出门。
在快到昨天和赵德柱的约定时间后,村口出现了一个骑着二八大杠的身影。
一个潇洒的急刹车,喇叭裤,黑墨镜,穿着花衬衫的赵德柱出现在李清风面前。
赵德柱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下巴微微抬起,得意的说道:“兄弟,你看我这身衣服帅不帅”
上下扫视了对方的穿着,嗯,很符合这个年代的潮流,很拉风,在年轻人群体里,是会被小伙伴羡慕的存在。
在小县城李清风他们这个年龄段里,这套衣服,只有县里有钱人家的少爷才能穿的起。
面对赵德柱期待的眼神,李清风按照现在小县城审美情况,给出了中肯的评价:“额,在大城市不好说,在咱们县,你这身打扮,确实很吸人眼球,但是有会被说‘小痞子’的风险”
“桀桀桀,要的就是小痞子的感觉,这身衣服我磨了我堂哥好久,他才答应借我穿一天的,桀桀桀”
赵德柱叉着腰扬天怪笑的样子,给了李清风一种这家伙是神经病的感觉,难道这就是天才的某些怪癖?
稍稍后退一步,李清风觉得还是离这家伙稍微远点比较好。
笑声停下,赵德柱摸索着下巴,疑惑的说道:“好奇怪,我为什么会发出桀桀桀的怪笑?”
“因为你香江武侠小说看多了”李清风随口帮他解惑。
“咦,你怎么知道我看武侠小说?”
“因为金庸古龙,都在书里写过反派桀桀桀的怪笑,你穿上这身衣服以后,把自己带入反派视角了”
“有道理”赵德柱深以为然的点点头,然后兴奋的拍了拍李清风的胳膊:“我就说在厕所看你看书怎么感觉那么亲切,原来咱俩是一种人啊,简直就是心有灵犀”
“你可拉倒吧”嫌弃的推开这家伙的右手,跳上二八大杠后座,一拍赵德柱后背:“走,出发,进城”
“急什么急,你那补丁摞补丁的衣服穿的出去?”赵德柱扭头看着李清风的衣服撇了撇嘴,从自行车的褡裢里拿出一套干净衣服递了过去:“喏,这是我最体面的一件衣服,上面一个补丁都没有”
被这家伙恶心的差点忘了借衣服的事,道了声谢,接过对方递过来的衣服,大庭广众之下毫不避讳的换了上去。
“不对啊,这不是你昨天穿的那件衣服吗?”打量了一下换上来的衣服,李清风疑惑的问道。
赵德柱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对啊,我就三件衣服,另外两件衣服一个有补丁,一个洗的发白了,就这件好的”
“那也比我强,我两件衣服,上面都打了不少补丁,行了,快走”
“得嘞,看兄弟风驰电掣”
李清风所在的村子,距离县里不远,进城只有五公里,跨过一条铁路就进到了县城郊外。
也就是上学是根据户籍划分的,如果可以跨户籍就读的话,李清风去到县里初中上学的路程,只有镇上初中的一半。
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的跑到县里,按照距离的远近,李清风做出了排序,指挥着赵德柱一路送了过去。
第一家正是李清风的第一个客户,在陶瓷厂家属院,男人收了照片后,简单查看了一下,对于拍摄成品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