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逝寺外的山路上,林诺骑在老驴身上一路飞奔。
狂风扑面而来,暗林中的树影极速闪现,吓得林诺都不敢睁开眼睛。
“不用这么快吧。”林诺抓着老驴的脖子,身体被颠得弹跳不止,“你这时速都快飙到一百了,再快点,我感觉自己就要吐了。”
老驴“哞”了一声,张开了它的歪嘴:“姓冯的捕头驾的那破马车跑的还挺快,我要是慢点,岂不是要在后面闻它的马屁?”
“马屁?这和马屁有什么关系?”林诺腹诽了一句,忽然身体被颠飞了起来,一根粗壮的树杈在他额前扫过,差点就打中他的脑袋,他吓了一大跳,急忙抓住老驴鬃毛,大声喊道:“冯伯瑞要送南陵郡主回武川郡城,我们又不同路,你吃不到那两匹军马的马屁!”
“那也不行!”老驴哼了一声,“那什么破军马,居然敢在我‘驴药叉’前头晃悠?我必须得超过去!”
林诺还想说话,老驴忽然带着他一头扎进了路边的树丛中,吓得他急忙压低脑袋。
“你又怎么了?这里没有路!”
“小佛爷不是说过吗?‘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们想快点超过姓冯的捕头,就得自己走条路出来。”
老驴的话传到林诺的耳中,听的他青筋直跳。
他也不记得什么时候说过那种话了,但就算说过,他的言下之意也不是这个。
就在老驴继续在林子里超速行驶之际,稠密的暗林深处,羊肠小道上,南陵公主的车驾一闪而过,等林诺再回头时,已然看不到马车上的灯光了。
“我擦!你这是跑了多快?”
林诺意识道自己错估了老驴的速度,这时速何止一百,恐怕两百都不打不住。
“这还算快?小佛爷见笑了,如果我敞开来跑,善逝寺到宜阳县城,顶多一碗茶的时间。”老驴洋洋得意道。
在书中世界,一碗茶的时间在十到十五分钟之间,而善逝寺与宜阳县城的直线距离大概一百公里。
老驴能在一碗茶的时间内跑完全程,也就是说,他能跑到一千公里每小时。
这跑的比飞机都快的多,甚至比音速都快了两倍,简直匪夷所思。
“嘿嘿!”老驴见林诺不说话,不禁得意道,“我驴药叉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吃的多点,驴皮厚点,力气大点,外加跑的快点。”
老驴话刚说完,只见它前足腾的抬起,后足猛的用力,又短又胖的身体如闪电般窜了出去。
十分钟后,林诺头昏眼花的从驴背上下来,扶着宜阳县城的土城墙,好险没吐出来。
这里是野人汉子与苟十三交手的地方,地面上还残留有猎犬死后的血迹,林诺缓过劲来,在四周找了找,看到了野人汉子曾经喂食过的三条野狗。
这条狗子躲在城墙的角落里,在看到林诺后立刻窜了出来,疯狂吠叫。
“叫什么叫!”老驴猛地一踹,将墙根的一块土砖踢的粉碎,“再叫,驴大爷我吃了你们!”
野狗仿佛听懂了老驴的话,龟缩回去,趴在地上,低着头,一声也不敢再吭。
“真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这些野狗也是势利眼,见到厉害的就不敢乱叫了。”
林诺吐槽了一句,找到在幻境中看到的那堵城墙,按照记忆中的法子爬了上去。
有过一次经验,林诺这次攀爬的非常顺利,半分钟便登上了宜阳县城五米高的城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