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神秘高手突然参战,也许他的战绩会更加辉煌。也许他也会不“死”!
“三年,三年了啊,你一点音讯都没有,大家都以为你已经死了。没想到……”胖玲珑的情绪有些复杂。
嫉妒,羡慕,不可思议……
一个出道两年的新人,两年便已踏足江湖之巅,堪称妖孽。
“所以,三年的时间,也让你忘记了我的声音,忘记了我这个人!看来,想让一个人记住另一个人,还是得杀人!”林翔的声音普普通通,没掺杂任何的情绪。
他的心一向很静,很少会有情绪波动。
“是!”胖玲珑的声音有虚
按林翔的性格,还真有一剑杀了自己的可能。
“刚刚你给了我一刀,现在我还你一剑,是否合情合理。”林翔道。
“林少侠,我的飞刀,没对你下死手。”
林翔点了点头。“所以,我也没想过对你下死手。”
呼!
胖玲珑重重地舒了一口气,颇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触。
林翔动了。
长剑还未完全出窍,地上却多了一只人耳。
他的剑快极了,快到剑不染血。
“也许,听力太好对你来说也不一定是好事。”
胖玲珑惊愕万分,咬牙切齿,他没想到林翔出手会这么干脆,尽不给他一点斡旋地余地。
要知道他胖玲珑可是身价卓绝,筹码万千。但凡给他说话的机会,也不至于没有一点全身而退的机会。
但他并没有厌恨,憎恨,对于眼前这个男人来说,他提不起任何怨气。
强者从不抱怨任何人,任何事。栽倒了能够爬起来,那才是强者该有的风范。
一只耳朵,能保下一个人的性命与万贯家财,这无疑是一个划算的买买。
高手对决,杀人不过眨眼之间。当眨眼过后你没死,那么祝贺你,你依旧可以活得好好的。
所以,胖玲珑此刻地心情好极了,虽然耳朵处还在流血,可他觉得现在的他还能喝三大碗酒。
“没想到林少侠重剑换轻剑,实力却更上一层楼,恭喜恭喜。”
“对我下黑手的人,我一向杀人不留根地,可这次却留了你一命。所以……”
“请少侠吩咐,在下必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林翔拿出通讯器,翻出一张照片。
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三天之内,我要他的行踪!”
“少侠,这……”胖玲珑面露难色。
“钱我会给你的!我不是不讲规矩地人。”林翔看了看地上的飞刀。
当一个人决定对你出手的时候,那么你就要有干掉对方的决心。
胖玲珑不是好人,林翔也不是好人。
这个世界,好人并不多。
因为当你向别人证明你是一个好人时,无意于告诉别人,自己可以任人宰割。
所以,大家都不想当好人,特别是烂好人,最好别当!
“好,三天之内,一定给少侠满意地答复!”
“请!”胖玲珑将林翔请进了茅屋!
林翔和胖玲珑一起走进了茅屋。
茅屋里面,有一道石门。
走进石门,金碧辉煌,古色古香地画面接重而来。
美酒,靓女,牌桌,比武,斗兽,拍卖……各种绚丽的场景应接不暇。
玲珑客栈,果然名不虚传。
夜渐明!
林翔享受极了。
精美的房间里,美食,美酒,美人。
三美齐聚,夫复何求。
胖玲珑也享受极了。
当一个人集惊恐,愤怒,不甘于一身地时候,那么他是有必要发泄一下地。
所以,他继续爬上了婆娘的肚皮。
愤怒,不甘,惊恐,让他动力无限,释放得也很充分。
不过,也有人很痛苦。
当男人处于愤怒与惊恐状态时,女人往往就会很痛苦了。
更何况,在她男人生死一线地时候,她仍旧躲在被窝之中。
所以,她的痛苦就要强烈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