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婆婆见他有些不情愿似的,眯着眼睛笑他道:“小娃娃还不高兴了?这么大的孩子早就应该学会给爹娘分忧,你瞧瞧你自己细皮嫩肉的,哪像个会干活的?”说完正好到屋前,便打开木门请他们进屋。
沈书懿除了腹诽别无他法,到屋里找了两个凳子和沈秋一人一个坐下,低头瞧了瞧自己的右脚,包着的那块布早就被露水浸湿了,还沾着些泥土草叶之类的,看起来好不可怜。
屋子是间有些年头的老木屋,常年浸润湿气,木头都变成了深色,面积也不大,只有两间房,外间放锅灶、柜子和一些杂物,里间是两件对着的木床,其中一个帘子已经拉起来,对面的里头似乎还睡着人,因着帘子下面露出一方深蓝色碎花被角。除了床,屋里就只有桌子、数个板凳,还有靠墙的一个高高的衣柜,他一一扫过,也都是些上了年岁的破旧家具,
不一会,那婆婆走进屋里来,胳膊下面夹着一个布包,手里端着一盆热水,他便收回神来。
“从河边到这快的也得大半个小时呢,正好锅里有剩下的一点热水,先暖暖脚,若是不坐下病,以后年纪大了就要遭罪。”她念叨着,麻利的把盆放在沈书懿脚下,然后蹲下身便要伸手去解他脚上的那截红绳。
沈书懿吓了一跳,怎么敢让一个不相识的老人家做这种事,忙伸手要自己解开。
婆婆温和的笑着,说道:“后生仔坐好,我比比这双鞋你能不能穿,还是原来给我儿子做的,前两年他去了,这双新鞋他还从来没穿过……”说着,手上几下就解开了那截红绳,捏着他的脚腕和布包里那双布鞋底比了比,大小差的还真不多。
“正合适……我儿子脚偏小,老实被人叫说小脚男人,鞋也不能买,只有我做给他穿,压箱底的还有好几双呢。”她说道,然后把他的右脚放进木盆里,颤巍巍的站起身来。
沈书懿面上不由得露出一丝窘色,讪讪的说道:“谢谢婆婆。”陌生人的好意对他来说也是陌生的,向来越是富庶人家的孩子从小接触的善意便越少,一时间不由得手足无措起来。
婆婆不甚在意的点点头,然后向沈秋招了招手,说道:“年轻人来厨房帮我忙吧,一会也喝碗面汤,我孙儿去后面捡干柴去了,回来就吃饭。”
沈秋便跟着去了外间屋里,沈书懿边泡脚边好奇的看着那拉着帘子的床上,这时候还睡着,也不起来干活,十有八九是个做客的,才能睡得这么心安理得。
刚这么想着,帘子里面便传出一阵翻腾声,露在外面的那截被角随即也被拽了回去,他还以为是人醒了,忙的收回目光低头看着水盆,没想到一阵声音过去便又平静下来,似乎人家只是翻个身而已。
但过了半晌,里面又突然响起“腾”地一声,而后一个乱糟糟的脑袋从那帘子中间伸出来,正好和他偷挪的目光对了个正着。
沈书懿下意识一怔,那张脸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年纪,也是白白净净的,但相较于他眉眼更坚毅许多,看面相便是个性格倔强的人。
那人见到屋里出现一个陌生人,也惊了一下,而后飞快把头收了回去,听声音应当是在穿衣服。
都是男的怕什么啊……沈书懿心道,一看那人的辫子和头顶一圈几寸长的头发就知道性别了,不然有哪个女孩子愿意把头发剪成这样?脚下的水这时候已经凉了,他抬脚沥了沥水,穿上那双布鞋端起木盆出去倒洗脚水。
回来之后,那床中的少年已经穿戴整齐站在屋中,上身是黑色的马褂,下身也是黑色的长裤,腰上缠着一条黑色的布带,裤脚一直绑进布鞋中,干净利落的一身。
“你是谁?”少年先声问道,声音清澈,不过分坚硬,也不过分柔和,听着到很顺耳。
沈书懿看了他一阵,把木盆放下,边甩着手上沾到的一点水珠,边说道:“我叫重锦,你是谁啊?”礼尚往来的道理,反正也不报真名。
少年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很快便舒展开,微微一笑道:“我叫闻天,是阿婆的客人。你还没回答我呢,你是谁?”
光要名字还不够啊……沈书懿眨眨眼睛,便顺着沈秋的说辞道:“我是出来打猎的,路过借口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