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七月的中旬,学校和幼儿园都开始放暑假。对孩子们的看护成了父母的一大难题,稍不注意就可能出事。
云南人姚启法夫妇是江普县打工的众多云贵川人员中的普通一员。姚启法夫妇带着一个九岁的女儿在江普县飞马镇一私人工厂打工。他们租住在飞马镇的上张村已经四五年了,与隔壁的本地人都很熟悉。
平时女儿送去学校读书,夫妇俩在厂里上班。可是放暑假后,只能把女儿一人关在租房里,让她自已写作业,看电视。女儿倒也乖巧听话,基本上不会一个人跑出去。女儿生得也水灵漂亮,人见人爱。
7月20日这天,下午五点半,夫妇下班回家后发现女儿不见了。两人到处寻找,后来邻居一个16岁的小女孩说,她和14岁的弟弟在下午三点钟左右从田里回来的时候,在小路上碰到小女孩手里拿着一只红色的塑料袋,在路边边走边拨野菜。
夫妇俩按照小女孩的指示到公路对面的田里寻找。可是找遍了所有地方都没有找到,只是在离公路百米远的路边,发现了一只装有少许野菜的红色塑料袋。
姚启法夫妇就到了飞马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对姚启法夫妇和碰见小女孩的邻居俩姐弟做了笔录,也帮助他们重新查找了一遍,之后就作为失踪人员进行了登记。
直到8月5日,李剑到飞马派出所调研刑侦工作的时候,问分管刑侦的副所长最近有没什么案子在办。副所长在向李剑汇报时,讲到了小女孩失踪一事。这马上引起了李剑的重视,李剑要求副所长带他去失踪地点看一看。
到了那里后,李剑发现上张村位于省道公路的北边。姚启法夫妇的租房离公路不到二十米,是公路进去第二排。经过公路有一条可供三轮车行驶的田间小路,由北向南一直可通到江边。路的两边是上张村人的田地,有菜地,还有一片很大的桑树地。从公路穿过田地到江边的直线距离大概有300米。
副所长介绍,疑是小女孩丢在路边,装有野菜的红色塑料袋就在离桑树地附近的路边捡到的。
李剑到江边看了一下,发现江中的水不多,很浅,被江水冲走的可能性不大。派出所认为被拐骗的可能性很大。但李剑不怎么认为。一是人贩子一般不会活动于这种农村田野。二是,近几年没有发生过拐骗小孩的案子,包括邻近县市也都是如此。三是,拐骗的对象一般以男孩居多。四是,九岁的女孩对于拐骗犯来说年齡有点大。所以李剑认为被害的可能性较大。
也许是职业的敏感性原因,当李剑走到桑树地附近时,总感觉空气中好像有一股淡淡的尸臭味。仔细去闻了后,又好像没有了。问边上其他人,都说没有闻到,他们都认为李剑多疑了。
李剑还是不放心,要求副所长马上组织人员对桑树地全面搜索。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坑,一个洞。对近期翻过土的地方要作为重点搜索。然后又让人带路,自已亲自去询问当天碰到过小女孩的姐弟俩。
找到姐弟俩,李剑向他们详细了解了当天碰到小女孩的情形。同时还从他们嘴中得知,当天下午还有两人在小女孩经过的田野上干活。一个是刘婶,好像是在菜地里拿菜。另一个是张加火爷爷,是在锄地的。他们还同二人都打过招呼。
李剑让一起来调研的金光标去找这两个人。自已又来到桑树地里,看看他们搜寻的情况。
结果好几个人都说,偶尔会闻到那种淡淡的尸臭味。不一会儿,派出所的副所长喊了起来:“大家快来,这个地方很臭。”李剑也随众人赶了过去。
副所长已经用一根树枝在拔弄着一个土坑。上面盖着烂草和树叶,随着他的拔弄,臭气更大了。很快洞口被拔开,一下子就能看出土坑里有小孩的衣服露出。整个土坑被挖开后,呈现在大家眼前的是一具八九岁女孩的尸体。
毫无疑问,这是一起杀人埋尸案。李剑立即下令封锁现场。并且严令在场所有的人,必须暂时保守秘密,信息不许外传。
这时,派去寻找刘婶和张加火的金光标来电话说:“刘婶已找到,张加火不在家。”李剑告诉他,先把刘婶带到派出所调查询问,了解当天有无看到小女孩,还有没有其他人碰到过以及她在菜地的具体时间。
李剑又联系了副大队长黄人杰,让他带领大要案中队和法医,技术人员来飞马派出所,同时安排飞马派出所的副所长负责保护现场。
李剑回到飞马派出所不久,黄人杰等人也到了。李剑让熟悉现场的派出所民警带领技术员,法医去现场。并且告诫他们现场情况不要泄露。安排黄人杰带队去上张村寻找张加火,并侧面走访调查张加火的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
金光标对刘婶调查询问后,向李剑汇报,刘婶叫刘文英,上张村本地人,住处与姚启法夫妇的租房相距30多米。他们相互认识,但没什么往来,碰到也不打招呼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