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孩子肯吃苦,小默对读书还是很上心,自己没有其他的爱好,思想虽然偶尔出小差,但基本上也能做到全心扑在学习上,学习成绩还不错,顺利上了最好的高中。
高中在县城,离家有五十多里路,小默和同学们一起骑自行车去学校,每两周才能回家一次,剩下的时间基本上全部都待在学校,吃饭也是自带干粮,一般就是煎饼和咸菜。
在贫瘠的年代,吃一口咸菜疙瘩,喝一口热水,绝对能够称得上是一种享受,在学校无忧无虑的日子里,那种咸菜的清香,贯穿了整整三年。
父母整天在田里干活,晒得黝黑,对于农民来讲,父母也没有什么大道理能够给小默灌输,但农村赤贫的现实,已经在小默的心里留下了烙印。小默能够设身处地的看到农村的场景,便知道农民的辛苦,随着小默的长大,也逐渐懂事,虽然体格并不强壮,但能够体谅父母的不容易,在麦收秋收的时候,都会尽量回家帮忙。
学校的氛围很好,老师们都特别关照农村来的学生,还发困难补助,钱不多,但偶尔能够改善一下伙食,就让小默特别感激。贫穷从来就不是拦路虎,一头扎进书的海洋里,小默就会忘掉一切,这些都让小默能够安心学习,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高中三年,小默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也是老师们眼中的好学生。
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对学习好的学生都高看一眼,尽管他们由于执教于偏远农村,营养跟不上,并没有长得白白胖胖,但他们却都对学生很关爱,也很慈祥,师生关系也很融洽。
语文老师最喜欢小默,因为小默写作文从来不抄袭,而是结合身边的人和事,认真的去思考、落笔,写出来的东西也就活灵活现,老师经常在课堂上读小默的作文,这让小默颇为自豪,甚至有点沾沾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