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凤妩媚一笑,风情万种拽起苟六的胳膊,语气略显霸道。
“苟六,姐看上你了,跟姐走。”
“你……”渡边界男气的牙痒痒的,可就是没她办法。
她虽是个华夏女人,但他也不敢去惹急一只处在发情期的母猫。
其他擦鞋匠就没那么好运了,全被小鬼子捉走。
宪兵队审讯室那个地方,就是人间地狱。
他们最终会被屈打成招,全部杀害。
苟六真的太幸运了,迷迷糊糊跟着女人钻进小卧车。
进入豪华的丽晶饭店,她冷冽喊道:“阿福,即刻去采办结婚用品,今晚我就和苟六拜堂成亲。”
饭店里办喜宴,都是现成的。
阿福觉得太仓促了,但也明白,生在乱世,说不定哪天就死了。
潘老板雷厉风行,守着这么大一份家业,很不容易。
她这么做,肯定有她的道理。
阿福就要走出去,她又喊道:“带着姑爷一起去,给他置办几身像样的衣服,千万别丢我的脸。”
“是,老板。”
苟六懵懂跟着阿福出去。
潘金凤上楼,进入自己的房间,取出尘封箱底的龙凤秀禾红嫁衣。
这是她当年的嫁衣,没想到此生第二次穿上。
穿好新嫁衣,好看的眉头一皱,“苟六,臭小子,老娘便宜你了。”
南城很多有本事的大人物,乃至鬼子及伪政府的高官,都想和她发生什么,都被她拒绝。
可她偏偏看上一个擦鞋匠,实在匪夷所思。
当晚举行婚礼,今夜入洞房,她迫不及待。
特意宴请鬼子宪兵队司令长官池本一郎等鬼子军官,目的就是让他们见证这场婚礼。
整个过程,苟六没喝酒,却是昏昏呼呼的。
潘金凤看着苟六穿着唐装新郎服,俊美无双。
这小子长的蛮帅的,说不定以后,可以假戏真做。
半年前,她无意间救下一个浑身血迹的男人。
没想到他是鬼皇的弟弟,久保亲王,中将军衔。
久保被她的美貌所折服,又是他的救命恩人,赠她一把军刀手枪——南部小型自动拳铳。
这把自动拳铳是军刀和手枪的结合体,就放在饭店二楼的廊堂,相当于是她的一个护身符。
鬼子佐官见到这把拳铳,都得鞠躬致敬。
她要是知道他是个鬼子,她肯定不会救他,还落下了隐患。
久保回国之后,对她念念不忘,发来电报,不日将到南城娶她为妻。
她一口拒绝他,可久保说除非她结婚了,否则非她不娶。
她丈夫在鬼子兵攻进南城时,死于乱枪。
丽晶饭店是她丈夫留给她的。
她八面玲珑,左右逢源,总算保住这家饭店。
她眼光特高,一般的男人都不入她眼。
久保逼婚,她胳膊拗不过大腿,不得已才到码头随便拉个小年轻办婚礼。
目的就是让久保死心。
看着眼前相貌俊美的小年轻,或许拉对人了。
她莞尔一笑,“六,陪我给各位嘉宾敬酒去。”
她要人人皆知,潘老板有男人了。
带着他来到池本一郎这桌,她笑靥如花。
“大佐阁下,谢谢您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我们夫妇敬你一杯。”
池本一郎捉酒杯站起,眯眼笑道:“潘老板不但生意红火,还喜得佳偶,恭喜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