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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腱拉伤,三根毛细血管断开,手筋也划断一根,我还记得当时那位医生叹了口气的表情,说差一点点就划着大动脉了,真是万幸!

缝针时候拉筋是真的疼,从划伤到医院处理,也不过二、三十分钟而已,断了的那根筋就已经缩回去一小截儿,也不知道当时是麻药没上劲儿还是怎么回事,总之疼的真是铭心刻骨。

在医院住了半个月,老板交的五千块押金只剩下几百块,医生看我执意,便松口说回家养也不是不可以,就是注意别沾水,别拆石膏,别抻到,然后按时过来复查。

那段时间妈妈天天给我带饭,换着花样都是好吃的,那是我记忆中妈妈为数不多的温柔。

虽然遭罪确实遭罪,但满足也真是发自内心的满足。

半个月后出院,第一件事就是赶紧把剩下的钱给老板还回去,甚至临进店之前我都想好了要怎么分批还上这笔钱,可令我诧异的是老板不但没提,甚至还又塞给我了一个信封(里面装了钱)一千还是一千五我有些记不清了,老板告诉让我安心收下,说人没事就好,多买些营养品什么的,补一补,钱的事不用担心,只管安心养伤就好,不够还可以再来找他。

但怎么好意思呀?后来老板说我家里条件也不怎么好,千万别跟他客气。

直到这件事情过去了很多年以后,我才在别人口中知道、当时那种情况是可以做伤残鉴定的,再加上我未成年,如果要报警起诉什么的,老板大概率会特别麻烦。

但我知道:有些钱是不能赚的,因为花的时候会良心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