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9章 高小琴的“商业谋略”,大(2 / 2)我范贤,穿二代,你侯亮平滚开!首页

首先,质押合同中的留质条款,在法律是无效的。

即使双方同意,法院也不会承认,到期债务未履行时,质押财产直接归债权人所有的约定。

“法官大人,根据法律规定,留质条款是无效的。”

蔡成功的律师在法庭据理力争。

然而,法院却判定大风厂的股权归山水集团所有,这引发了广泛的质疑和争议。

更为复杂的是,蔡成功与高小琴之间的股权质押协议,可能涉及到职工股权的非法质押。

大风厂的职工持股会并不知情,蔡成功在未征得职工同意的情况下,

私自将职工的股权进行质押,这无疑是违法的。

“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件事,蔡总怎么能擅自处置我们的股权?”

一位职工王文革愤怒地说道。

“这件事情我们一定要追究到底!”

职工持股会的代表郑西坡也表示强烈不满。

尽管面临种种争议和指责,高小琴依然从容不迫。

她深知,法律的灰色地带,往往是商人们的乐土。

通过巧妙的操作和运作,她成功地将5000万的借款,变成了价值10亿的大风厂股权。

“高总,这次真是大获全胜。”杜伯仲不无钦佩地说道。

“这只是开始,未来还有更多的机会。”

高小琴微笑着回应,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高小琴的成功背后,是复杂的法律操作和人性的灰色地带。

在商场,高小琴不仅要面对来自竞争对手的压力,还要应对内部的质疑和反对。

她知道,自己每一步都走得不容易,但她从未放弃对成功的追求。

尽管已经获得了大风厂的控制权,高小琴明白,未来的道路依然充满挑战。

“高小琴,你必须坚持下去。”

她对自己说,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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