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79章 巧合的误会(1 / 2)左岸的左手在左近首页

简耽在房间里想了许久,最后打算埋头入睡的一瞬间,她睁大了漆黑的双眼,任凭她如何逃避,她也无法将延苒奚的身影从脑海中驱赶出去,所以,她做了一个决定,去偷偷地看看她,看看她在做什么,无论她是否因为团聚而开心,还是因为再次离别而失落,她都想看看她。

那天晚上,听到轩辕哲的告白后,延苒奚笑了,她说,谢谢他对她有好感,但她不能喜欢他。

轩辕哲追问她是否已经有喜欢的人。

延苒奚没有否认,她说,她确实有喜欢的人,但他们暂时不能在一起,而她也不确定那个人是否愿意和她在一起,虽然父母常要求她带男朋友回家,但她都拒绝了,因为她还是愿意静静地喜欢那个人。

轩辕哲听后聪明地没有追问延苒奚喜欢的人是谁,他听到延苒奚如此诚实的答案,反而松了一口气,他并不打算因此而放弃,所以他向延苒奚讨要了一次机会,一次公平追求她的机会。

延苒奚拒绝了,她不想给他渺茫的希望,可是轩辕哲却提出了,可以当她一天的男朋友,让她可以给父母一个交代,可以让他们放心,也权当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可以当一次她的男朋友,就算是假的,也没关系。

听到这里,延苒奚心底没有任何感动是不可能的,毕竟她是如此的善良,她对轩辕哲的这个提议有一丝心动,而且现在简耽刚好不在,只要一两天的时间,她既可以与父母团聚,让他们放心,又可以避免让简耽知道自己的尴尬,延苒奚思想斗争了许久,终于答应了轩辕哲,他们约法三章,这个约定不能说出去让任何人知道。

所以第二天,延苒奚就告诉王婕颖她们,因为家里有点事,她放心不下,所以想要让轩辕哲护送她回家一次,会尽快赶回来的,这件事首先反对的是应小灵,她直接说出了,延苒奚可以等简耽回来再回去,但轩辕哲出声让应小灵放心,他一定不会让延苒奚受到伤害,轩辕哲平日里是照顾她们的大哥哥,应小灵也不好多说什么。

第二个反对的是王婕颖,自从知道了简耽的魂魄是男生以后,王婕颖就从简耽的举止,还有云庇天的描述中猜到,简耽一定是喜欢延苒奚的,作为好朋友,她怎么可以眼睁睁地让延苒奚在简耽不在的情况下,跟另一个男人走。

但延苒奚却格外的坚持,王婕颖甚至有想和延苒奚吵架的念头,最后还是云庇天阻止了,延苒奚最后还是跟着云庇天离开了乐音家族,回到了太史的g市,她自己的家中。

延苒奚的父母对于女儿突然回家很是惊喜,最让他们欣慰的是他们看到自己的女儿带回一个高大帅气,气质沉稳的男朋友,轩辕哲表现得风度翩翩,他买了很多礼物到延苒奚家中,这个是延苒奚没有料到的,作为轩辕家族的继承人,他身上有储物戒指一点也不稀奇,这些礼物就被他藏在了自己的储物空间里,在上楼时便取了出来,此时延苒奚已经无法阻止了。

延苒奚只是扫了一眼便看出了这些礼物不但数量多,而且价值不菲,她的父母虽然不是贪婪的人,可是看到自己女儿的男朋友那么大方,想必对自己的女儿很好,所以格外的欣慰。

轩辕哲虽然话不多,但总体还是很让两老满意的,而延苒奚看到父母如此欣慰的表情,看到轩辕哲吃完晚饭后,帮忙收拾碗筷的样子、陪她父母耐心聊天、关心他们身体的真诚,虽然心中知道这男朋友身份是假,但对她的一片心却是真的,暗叹如果不是她心里已经有了那个人,其实轩辕哲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轩辕哲也很巧的开始猜哪一间是延苒奚的房间,而且他也猜中了,就连延苒奚的父母也怂恿延苒奚带轩辕哲进去里面看看,轩辕哲也对延苒奚的房间很感兴趣,可是延苒奚去摇头了,她的借口是,房间已经很久没有收拾了,不敢见人,延苒奚的父母则笑说怎么会,他们一直有帮她打扫卫生。

轩辕哲看见延苒奚还是没有想让他进去看看的意图,便明白了现在还不是时候,所以笑说下一次再看,故意说延苒奚害羞呢,她的父母一听还有下一次,顿时乐开怀。

延苒奚没有出声,她知道轩辕哲心中所想,他确实很优秀,目前这个状况,延苒奚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只能见一步走一步,但她清楚记得,上次在的房间里,是简耽和她站在一起,她清楚知道自己的内心,是抗拒让轩辕哲进入她的房间的。

这一顿饭,吃得格外的温馨,轩辕哲提议延苒奚可以陪父母一晚,在他的灵力探测下,暂时并没有危险跟着他们,延苒奚心动了,吃完这一顿饭后,延苒奚的父母却让延苒奚送一下轩辕哲,带他去找一下落脚的地方,其实内心是想让他们出去多溜达,培养感情。

延苒奚当然明白父母的意思,而轩辕哲也接过了话,想要出去g市好好逛逛,看一下这座美丽的城市,让延苒奚带一下路,延苒奚只好在父母炽热的目光下,被轩辕哲牵着手走出了家门。

刚走到楼下,延苒奚的手便动了动,想从轩辕哲的手中抽出,但轩辕哲并没有放松的意思,反而握紧了一些,延苒奚耳中突然听见轩辕哲的声音,“暂时不要松开,你的父母还在楼上看着呢。”

延苒奚听后心中一紧,这个位置站在窗边确实还能够看到两人的身影,自己的父母一直看着自己和轩辕哲,可想而知是多么喜欢他们这一双人,她的手也就乖乖地被轩辕哲握在手中,此时此刻的两人,就像一对热恋的情侣在街上漫步,俊男美女让人羡慕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