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雪口中的老地方,是离简瑶租住的拾光小区不远处白云小区附近的一家小饭馆。那家小饭馆是简瑶高中同学莫文静开的,简瑶带唐雪去光顾了一次,唐雪就爱上了,还和莫文静也成了好朋友。
莫文静虽然叫文静,可本人跟文静一点也不沾边,身高175,打扮中性化,理个寸头,酷酷的。家里开武馆的,身手特别好,高中毕业后一个人来北城闯荡,最后扎根白云街开了这家小饭馆。
简瑶到的时候,唐雪已经围着条小围裙跟只小蜜蜂一样勤劳地帮忙上菜了。饭馆地处偏僻,生意倒是挺好的,主要是莫文静厨艺好,不比那些五星级的主厨差。
唐雪见到简瑶,忙招呼道:“瑶瑶,过来这边坐,我给你留了个好位置。”
唐雪口中所谓的好位置,就是收银台边上的一张小桌子,这小桌子只适合两个人吃,第三个人都坐不下。
简瑶倒是不介意,坐了下来,小蜜蜂唐雪摘掉了小围裙立刻罢工了,跟着坐到了对面。
简瑶挑了挑眉,嘴角轻扬,“你怎么不继续当你的服务员了?”
唐雪装模作样地瞪她一眼,故作心塞,“瑶瑶,你最近变坏了,是不是被某个资本家给带坏了啊?”唐雪口中所谓的资本家,指的是池霆洲。
算起来,唐雪还比简瑶更早认识池霆洲,因为她前男友是池霆洲那个圈子里的人,跟傅斯年还有些关系,是傅斯年他亲大哥傅斯晋。
那时,在众人眼里,简瑶卑微爱着池霆洲,而唐雪被傅斯晋纵容骄宠。可傅斯晋结婚的对象却不是唐雪,和家里安排的联姻对象结了婚。唐雪最伤心的时候,差点想不开寻短见,正好被简瑶看到了,她一时心软带唐雪来莫文静开的这家小饭馆,此后这就成了三人聚会的“老地方”。
唐雪其实家境殷实,家里有个规模不大的鞋厂。但是唐家跟傅家那是不能比,傅斯晋从小是被当成接班人培养的,傅老爷子对他寄予厚望,他跟傅斯年不一样,身上背负太重。
唐雪一直叮嘱简瑶不要对池霆洲太上心,可她也郁闷,自己怎么说,简瑶依旧听不进去,对池霆洲那个好,好得她都想去变性当男人了。
在唐雪眼里,池霆洲比傅斯晋还不如,至少她跟傅斯晋是因为外力因素分开的,池霆洲简直就没把简瑶放心里过,说好听点,那还勉强称得上是只金丝雀,说难听点,无非就是玩物。而且,这池家的门楣可比傅家高多了,是北城第一世家,池霆洲还是独生子,北城各家豪门都争抢着想把女儿嫁给他。
别说他还没结婚,就是他离了婚,不管二婚三婚,也能让人挤破头抢着上位。
唐雪并不知道简瑶跟池霆洲签了三年协议,但这三年来,池霆洲身边正经出现的女人就简瑶一个。她是盼着简瑶能够当上池太太,希望闺蜜能美梦成真,可她也清楚这希望渺茫得很。
尤其是.......她刷到了朋友圈,傅斯年那个二货发了一张机场照,拍了图还配了文字,我薇薇姐终于舍得回到祖国的怀抱了,晚上给我薇薇姐接风。
简瑶在等菜的时候,也刷到了这张照片,照片里她还认出了一只无意入照的手,那只手手腕戴着一只昂贵的手表,指甲修剪得十分整齐,骨节修长,手背的脉络和青筋也清晰可见。
那只手,分明是池霆洲的,他手上那只腕表是独一无二的,是他十八岁成人礼池老爷子专门为他定制的礼物。池霆洲虽然有很多名表,但是这只是他戴得最多的,出现频率最高的。据简瑶观察,尤其是在重要场合,他都习惯性戴这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