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7章 千寻开庭(1 / 2)狂徒律师:送罪犯进监狱就能变强首页

“我只知道,正义必胜!!!他强任他强,我只信战神律师。”

“嘘!!安静,开庭了!”

……

千寻公司法务部,全部穿着白衬衣黑西裤,穿着黑皮鞋,打着领带。

连女的都是一样的,看起来非常具有气势。

“童主任,我们今天这样穿,是不是气势有点弱了。”

金玲没想到来京城还需要开庭,带的都是偏休闲的衣服,身上这套也只是稍微正式一点。

而她的主任则穿得更休闲,短袖体恤。

“我今天是被告,不是以律师身份出庭。”

“何况把衣服统一起来了,影响输赢吗?”

“镇定点,你今天是我的御用律师。”

童一鸣打趣道。

他看着自己手上的证据,确实不用怎么慌。

李梁已经很久没有亲自出庭了,这一次他决定亲自上阵。

他要让对方那个年轻的律师知道,什么叫做姜还是老的辣。

[李梁:既然对方也是同行,就应该很清楚,我们律师说话做事都是要讲证据的,你的文章在网络上转发了9000万次,对我们千寻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一、在你的文章中,故意引导读者将武警二医院肿瘤科陆西岭之死的原因归结于千寻搜索,称千寻公司为罪魁祸首,这是毫无依据的行为。

在陆西岭之死这个案件中,我们千寻公司在主观上没有实施侵害行为,只是提供了一个平台。

真正迅速终结他生命的是疾病和不靠谱的医院。

医院不靠谱,是相关部门的监管之责。

医院拿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他们向我们提交的医院部队医院的资质我们进行了严格的审查,都是合法合规的。

请问被告,我们千寻公司何错之有?

难道我们还要去监管和识别医院的技术是否靠谱?

二、关于在文章中称,网民对于东方男科医院和武警二医院肿瘤科的投诉和讨伐,被我们千寻公司删除了帖子,或者禁言。

针对这一点,请被告弄清楚一点,我们工作人员完全是依法依规的对一些无理谩骂的内容进行处理的。

处理的依据是投诉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我们会根据他们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

你也知道,我们作为平台,如果在网上放任这种现象的话,很容易会成为被告,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在你的文章里,变成我们千寻成了这些医院的帮凶,完全就是造谣。

三、“竞价排名”的广告模式,我们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得到这个消息的,好像连我们公司的内部商业行为都清楚。

我们的广告商业模式是我们的商业秘密,但是绝对不存在唯利是图,唯金钱看齐的做法。

我们会对打广告的主体进行资格的审核,如果发现造假或者违规,肯定不会批准的。

如果你有证据,请拿出相应的证据,要不然就公开澄清道歉。

四、“大家来找茬”在千寻搜索平台消失。

经过我们公司的评级,这个网站中的大部分内容对于千寻公司有恶意评论的行为,严重的影响了我们公司的声誉。

而且作为一个网站,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条件下,给全国的医院评级打分本身是一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