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0章 有人想投资(1 / 2)不拍电影就要去挖煤首页

清晨。

唐有志摸了摸身旁,只剩一丝余温,佳人已去。

弟弟?

对于高媛媛想要弟弟的想法,唐有志是充分的满足了她的要求,只不过这个弟弟有点顽皮,跟她玩到了很晚。

以至于唐有志罕见的晚醒了,预想的早晨唤醒晨练服务没有送达。

唐有志给打了一个电话,没有接通。

搞不懂这位姐姐的想法,算了!

······

元长厚茶庄。

唐有志又见到了沈浩波这位文化商人。

“金庸先生同意给写序?有什么条件?”唐有志开口问道。

因为沈浩波这位文化商人又约他见面了,还跟他说金庸同意帮忙给《天下第一》写一個序。

“金庸先生没有其他的条件。”沈浩波摇头说道。

“没有条件,怎么会答应?”唐有志好奇的问道。

他不相信是因为《天下第一》这本书好,沈浩波给金庸推荐过去后,金庸一看大为吃惊,于是决定提携他这个后辈,给他写一个序。

就算是华娱小说也不敢这么写。

“金庸先生没有条件,不代表其他人没有条件?把书推荐给金庸先生的中介人有条件!”沈浩波解释道。

唐有志有时候挺恨这种说话说一截不说了,然后等着人当捧哏问他。

还好沈浩波没有让唐有志非要当这个捧眼,接着说道,“于品海先生想投资你的电影?”

“等等?于品海是谁?”

突然插出这么一个人,让唐有志有些懵。

“于品海是金庸先生的接班人。”沈浩波说道。

“也是一个写小说的?”

“不是,于品海先生是一个商人,金庸先生的《明报》就是转给了他。”沈浩波笑着说道。

“转给了他,他是金庸先生的儿子啊?”唐有志直接问道。

“不是,不过说是长的跟金庸先生的儿子有点像,这位于先生也不是一般人”沈浩波摇头笑着说道。

“也不是转给他,只是《明报》被他收购了,说是被收购,其实跟送给他没有区别,有媒体曾计算过,于品海若想要收购明报50%的股权,需要付出4.53亿港币,凭借他的经济实力几乎不可能达成这一目标。”

“出手相助的无疑是金庸,1991年1月23日,“明报企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两个月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市值接近10亿,1991年度盈利约1亿元港币。金庸则任董事长并签订三年服务合约。”

“随后,于品海与金庸先生共同组建明智控股公司,由于品海担任大股东。1991年12月,双方首次交易,明智控股收购明报超过50%的股份。此后,双方不断互相收购,自1994年12月起,分五次将明报转让给于品海。”

“如此一来,于品海仅从银行贷款1.13亿港元便成为了明报的大股东。有媒体报道称,金庸仅其中两次注资金额就高达3.4亿元。”

“最有趣的就是,……于品海一分钱没花,还“白赚”了9000多万。”

“这不是亲儿子胜是亲儿子了啊!”唐有志听完感叹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