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上来的麋鹿,是动物里较有梦想的一员,我想成为一个作家。我跟狼村的狼叔算是朋友,我打算给你们讲讲:我过去受邀去狼叔住的村里做客的故事———
虽然我不曾去过真正的草原,可这并不妨碍我见过羊。我见过羊,见过太多羊了:他们无一例外都生活在好似叫作甚“似锦”的假草原上,这是当地动物告诉我的,我不晓得他们有没有口音,也没细问究竟是甚字。难道说他们这些羊前途光明似锦吗?我很是不明白,早知当初就问上一问了。
这里的羊他们不吃草,而是吃一种很新的饲料,好似叫甚“米”。甚至有的时候,你还能看见有羊因为一米两米的事吵打在一块。与普通的羊不同的是,他们不惧狼。只要狼给米吃,他们就甘愿被狼圈养。
待到绵羊们吃饱喝足,也该是睡觉了罢。每每在这时,狼面露凶光。可羊呢?睡梦中依旧带着笑容,就算被咬上一口也浑然不知。次日起床,羊摸着胸前被咬掉的一块也无动于衷,好似早就习惯了一般。
我想不明白,便在羊圈里来回踱步。最后一只羊叫我俯下身子,我依了他,他在耳边告诉我说:“烂了就好了!”烂了?究竟是什么烂了,才能让羊心甘情愿被狼所奴役?
思索间,我看着一只羊把米兜身上,又马上掉了出来,我顿时清楚了,可能他们是兜子烂了,兜不住米!就是因为他们存不住口粮,所以狼说什么他们就依什么。他们也许没看出来,只需管住兜子,缝好裤子便能摆脱这种囧境,因为狼在我旁边看着,我也不好意思点破。
而那些狼呢?虽然皮毛衣没有羊的厚、也不曾有兜子,但是他们懂得把自己的口粮,紧紧实实得夹在它的尾巴下,这么大一只尾巴,便是他们嚣张的资本和气焰的来源。羊圈不就是他们的大尾巴嘛。
想到这里,我赶紧把这些全都记了下来,睡觉时紧紧握着小本,生怕我写的东西被人涂抹篡改。次日天刚蒙蒙亮,我早早起了床,赶紧翻开了我紧握在手中的小本,果不其然,我写的字全都变成了画着笑脸的羊。他们不想看的便涂改掉,留下他们只想让别人看的,便是我们笑。只有羊笑,狼才能不被怀疑。
狼叔请我坐下喝茶,我也不太敢拒绝,我好奇问了一句:“你们是怎么想到学人牧羊的呢?”
狼叔听后先是一愣,瘫坐在地,又马上挺直了身子告诉我:“狼爱吃羊,这是天性使然,谁也改不了的!但是我直挺挺杀了羊,周遭的很多动物都会怪罪于我,尤其是那一批食草的!但是我发现:人们吃什么动物,都没有动物敢怪罪和迁怒,好像正是因为他们的圈养之道。我赐予一批动物生存的吃食,他们定期向我们供奉美味,于情于理。于是我们就效仿了,没想到果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