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莫话安去了一个我不知道的城市后,大约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她便变得杳无音讯。
任凭我微信上如何联系她也无济于事。
再三确定了她的安全后,我便也逐渐减少和她的联系。
所幸,我很会在外在上装一个冷漠的人,即使她一辈子不联系我,我也是可以忍住,最多只是不停翻看以往的聊天记录,或者将手机界面停在聊天框上,最后一条信息的时间不再更新,仿佛我们之间的感情也停在了那个瞬间。
如果有的话。
在熬了几个大夜之后,有一天的早晨我站在窗前,看着外面早起的环卫工人勤劳地扫着地上一夜飘洒的落叶,突然就感觉自己极其疲惫。
那是凌晨的五点半,天几乎是全黑的,只在地与天的际线处隐隐约约露出一点熹微的日光,我端着一杯加了双倍美式速溶粉的咖啡迟迟不敢喝下去。
我怕我的心脏爆缸后停摆。
我总觉得自己会莫名悲春伤秋,像是在一瞬间打开了什么开关,用身边朋友狭义的解释来看,是一种神经病。
思索之下也确实有几分道理,毕竟不会有人凌晨五点半对着一个环卫工人和一地落叶感觉悲伤,同时怨恨手里的那杯速溶咖啡。
我不爱喝咖啡,也不爱喝茶,甚至于不爱喝水,饮料倒是可以,太甜的不要。
我喝咖啡或者喝茶是因为,我习惯在这种饮品里找到一种身份的认同感,就像我印象里那些高级写字楼的精英白领手里拿着来自世界各地经受过不同日光温度技法千锤百炼之后的咖啡豆磨成的咖啡在CBD间步履匆匆又淡定从容,我承认我自小就喜欢那种有些装的派头。
虽然我现在是个破写东西的。
我依稀记得,我以前是不惯熬夜的,后来好像是和莫话安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慢慢适应了她的作息,然后开始把熬夜当成一种生活规律。
通常我们一起熬夜的晚上,会稍微喝一点酒,微醺便好。
然后用古怪的姿势或躺在或坐在或靠在或堆在床上,看书,或者玩玩手机,放一首从未听过的歌,点上淘宝19.9元五支的香薰蜡烛。
讲道理,那些起名字文艺到爆炸的香薰蜡烛,其实并不好闻,倒是我因为好奇而买的面包香薰极其诱人,只是太容易勾起食欲了些。
莫话安不太能喝酒,通常两杯酒下肚就会进入状态,小脸蛋红扑扑,变得健谈而可爱,同往日里那种内敛高冷的形象完全不同,我很是喜欢,通常会趁着这个机会对她毫不吝啬地释放爱意,她也会眯着眼睛笑着回应我,捧着我的脸,撅起嘴巴亲我。
我很喜欢她的头发,不过我还喜欢她的鼻子眼睛嘴巴和整个人,所以喜欢头发这一件事也就没那么值得单拎出来说了。
总之,每次熬夜的时候,都是我觉得极为幸福的时刻。
现在我自己熬了个大夜,一晚百无聊赖过后,才发现当初的幸福似乎就像游戏里的限定皮肤一样,不是限定了时间,就是限定了人物,总之不是想起来就可以体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