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夸人的本事让我感觉她写东西的能力不会差到哪里去,便鼓励她:“你如果真的喜欢他,就一定可以写出好的情书,然后递给他,让他关注到你。”
“哎呀呀,”她无奈地摇头,“我写情书,他根本不会看的,还是你写吧。”说着,她从书包里拿出信纸,“我还没买信封,等买了信封,我再把信封给你。”
我并不想替她写情书,可我最终还是答应了,原因是,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心想,要是能成功写封情书,帮吴菲菲追上这个叫吴晴的家伙,那也挺不错的。
“好吧,”我点头答应她,“我写好了信给你看,你如果满意,就装信封里送给他,要是不满意,再找其他人写,怎么样?”
“一言为定!”她非常开心地拍手。
下一秒,我不得不开始关注这个我一开始完全没有关注过的男生,他现在已经是我们班的班长,全票通过。女生选他,可能是因为她们觉得他帅,虽然我并不觉得他帅,只是因为吴菲菲希望我选他,我也只好选;男生选他还有其他非常重要的原因:他的表哥,是当地有名的小流氓,大家都怕他的哥哥,不得不选他当班长。这一点,班主任是知道的,他是个胆小怕事的人,也常常随大流,选吴晴当班长,他非常满意,这样至少保证班里的同学都听班长的话,出不了大乱子。
反倒是我,非常苦恼。我不喜欢他,还得给他写情书,真是件麻烦事。晚上回到家,写完作业,我翻开席慕容的诗集,把席慕容的《际遇》写下来,准备当作草稿。在当时的我看来,人世间最悲惨的事情之一,就是给自己不喜欢的人写情书,可我还是打算这样做,并把这件事看作是成为作家之路上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