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天,各项事情进展顺利。
演员邀请都已经达成了初步的意向。
李牧歌那边在看过剧本以后,也是积极的不得了。立刻答应了下来,并签订了合同。
对于和程磊一起做联合导演的事情,也没有任何意见。
看起来很看好这部片子。
而且表示他本人过来的同时,也可以带过来一部分制作团队。
陶萍请示了一下程磊,程磊觉得也没什么问题,非常欢迎。
这边的剧组也是刚搭建,人手不足,用谁不是用。
正好也可以平衡一下剧组的内部人事关系,要不然整个剧组就都是陶萍招来的人。
就算陶萍不想做什么,从权力制约的角度来看,缺少制衡也不是什么好事。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剧组拍摄,资金花费量大,流出的出口也就多。
剧组群演流动量大,还有一些难以核实的人员和职务,都有可能造成剧组的资金被浪费甚至贪墨。
比如一个群演,拍一天戏的报酬市场价是一百,但报财务的时候说给了一百一,也挑不出毛病。
人家群演拍完戏就走了,事后你想查证,找人都费劲。
各种服装道具,汽车奢侈品的租借,还有整个剧组的伙食住宿行程,搞不好都是一个个无底洞。
一顶破草帽五万块,一个摔碎的杯子几百块,一次没拍好,还要多拍几次,多摔几次。
有的人选择吃回扣,有的人干脆就把这些业务给了自己的公司或者是关联公司。
这也是为什么几千万上亿的资金,最后拍出来个垃圾片子。
制作方想要坑投资方的钱,简直不要太轻松。
前些年,山西的煤老板投资影视娱乐,大把的真金白银往里面撒,只见进钱,不见出钱。
能回本的少之又少。
最终一部戏下来,剧组里的所有人都挣着钱了,剧组外的人也挣着钱了,只有投资人亏了个底掉。
那些煤老板哪怕起初有艺术梦或者是转型想法的,最后也都熄了自己的心思。
还是专心捧情人上位,睡女明星简单一些。
娱乐圈的水太深,他们把握不住。
搞艺术的人要是狠起来,谁的钱都敢贪,华尔街面对好莱坞,也得栽几个跟头交学费。
不过好在程磊这次不只是单纯的投资方。
身兼制作方、导演、编剧和演员多重身份。
负责一切的陶萍也是自己公司的员工。
自己是甲方,不说要做到多抠门,总也不能让自己的钱凭空消失,打了水漂吧。
相关的财务审核,到时候合作的会计事务所也会派人进驻剧组。
多方监管之下,问题会少一些。
不过即使是这样,剧组浪费掉一些钱也在所难免。
猫有猫路,蛇有蛇道。
堵不住的。
之后陶萍在燕京市又成立了一家小型的影视公司,负责整个拍摄期间的筹备工作,她亲自担任公司总经理。
这个公司开设为了方便退税和签订一些合作的合同,避免一些法律纠纷。
这种皮包公司,用完这一次可能就关了。
也是娱乐圈影视公司常用的手段,个个都是不粘锅,真要是出了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