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那地方,沙漠居多,绿洲稀少,而且昼夜温差极大,所以就有了“早穿皮袄午穿纱,守着火炉吃寒瓜”的说法。
环境恶劣,是那里民风彪悍的原因之一。自打安西都护府成立以来,安西军无日不战,确勒塔格山上埋骨的将士漫山遍野,牺牲太惨重了。
有郭都督及一众英魂的在上,再难他们也得坚持,粮食不够,他们以军屯的方式自给自足;武器不够,他们自己采矿,自己炼铁。
可决心再大,也改变不了僧多粥少的局面,他们又不能跟百姓抢牧场和耕地,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将士们又恢复到了饥一顿饱一顿的局面。
王孝杰给了房顺一个任务,用最短的时间,搞到足够给养,要是将士们的碗里再看不见油花,就把他扔锅里炖了。
军令如山,房顺能怎么办,只能咬牙顶上。深思熟虑之后,他盯上了那些脑满肠肥的西域马匪,凭什么他们吃香的喝辣的,老子就只能喝稀粥。
他把魔罗骑分成三部分,给方圆五百里的马匪做了“外科手术”,打得那些马匪哭爹喊娘的。不仅缴获了大批的粮食、牛羊马匹,还缴获了不少金银财宝。
任务是完成了,可他也被同袍、马匪们骂了够呛,从那以后龟兹城三百里内,成了马匪的禁区。安西军其余部队,不得不跑到更远的地方抢马匪。
大将军是个穷鬼,上赏都分给有功将士,所以身无长物;他没什么可赏人的,便只能带着房顺去打猎,以亲近之意代替奖赏。
那次,王孝杰和房顺带了五名亲兵,入山打猎,打了一头鹿,十三只野鸡,可谓收获颇丰。夜里来不及赶回营地,便在野外架火,解决饭食,顺便取暖。
肉刚烤出香味,不远处便出现了两对冒着绿光的眼睛。是的,是狼!狼是群居动物,来的肯定不会只是两只,就在两声狼吼之后,四面围过来足足有几十头之多。
他们打了一天的猎,身上的箭矢每人不到十支,几息就射光了,所以他们只能选择近身肉搏。
王孝杰与房顺都是将军,身边的亲兵也都是百战之士,身手好,配合好。按理说,对付几十头狼还不是问题,杀光就是了。
可打着打着,他们就发现,这些狼不仅悍不畏死,而且配合的异常好,三名亲兵先后被他们声东击西的策略扑倒,活脱脱的咬死。
而这一切,就源于坡上的头狼,更奇怪的是,那头狼的背上,还背着背着一只老狼。见闻颇多王孝杰立刻惊呼,头狼身上背的,就是狈!必须干掉它,否则今天,都得死在这里。
房顺也是命令剩下的亲兵护好王孝杰,提刀冲步,砍倒当面的三头狼,纵身跃到坡上,缠斗了一会,才砍翻狼和狈。
房顺低头一看,才发现狼和狈是两种不同的动物,狈的前腿极短,根本没法独立行走。搏斗躲避时,它也是依靠搭载在狼的腿上闪转腾挪。
骂人的时候,常说狼狈为奸,但亲眼所见倒是第一次。
凤凰放下茶盏,挑着眉头问房顺:“你是说我们是狼和狈了?骂人,骂到自己头上的,本将倒是头回听说!”
房顺淡淡一笑:“这人啊,吃东西的胃口不一样,对事情的看法也不一样。信仰不一样,但对鞭子的感觉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