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记者,你对歌曲版权还有研究?”顾景芬精神一振,夏琳也暗暗竖起了耳朵。
在这个时代的内地,词曲是在首次发表时付酬一次,一般来说,在大型音乐杂志发表一首歌,词曲加起来能有五十到七十元不等,当然也有“《十五的月亮》十六元”这种相对比较低的案例,此后就可以被随便利用,而原唱的表演版权基本是被无视的。
顾景芬通过与海外同仁交流,夏琳通过周颂,分别多少听说了一些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歌曲版权规则,但在内地听人提起这回事,还是第一次。
“啊,算是有所耳闻吧。”冯云也有些惊讶,她是因偶然机会听人解说过,觉得听起来还挺合理,今天有感而发,就提了一句,没想到居然遇到了“知音”。
看到冯云自承了解一点儿歌曲版权的情况,顾景芬眼睛有些放光:“这个问题,咱们找时间好好聊聊,我觉得他们在这方面的一些制度,对咱们这边来说很有值得借鉴的地方。至于申城那边——”她看向夏琳:“你怎么想?”
“我?”夏琳愣了一下,“让申城那边播送,会对我有什么坏处吗?”
“没有吧。”顾景芬想了想,“虽然他们不会给你钱,但燕城也同样没给你钱啊。”
“您口下留德。”冯云苦笑着拱手,“据我所知,在香江电台播送歌曲,歌手也常常是没钱可拿的,这也算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惯例了。”
“小冯,你这话就不对了。据我所知,香江歌手在电台播送歌曲,为的是更好的卖专辑,电台相当于给他们打广告,不收广告费就已经算是人情了。我们夏琳可没有磁带可卖啊。要不,咱们请申城台‘敢为天下先’一次?”
顾景芬也跟着冯云“据我所知”了一回。她慢条斯理地说着,似乎漫不经意,眼睛却一直盯着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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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么说,可就要申城台的命了。让他们给歌手开稿酬,他们都找不到制度依据。”冯云笑得还是那么具有亲和力,“倒是音像出版机构在这方面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通例。如果夏琳同学的歌在申城的反响足够好,我想,中唱公司也不会有眼无珠。”
这话倒是没错,直到二〇〇九年,国家才制定了有关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的暂行办法,搁在这会儿,这个“办法”连影子都看不见呢。
“中唱公司……”顾景芬沉吟片刻,“我记得陈媛的前一张专辑盒带就是中唱给做的,效果很不错。”
冯云微笑:“陈媛同志那盘磁带,我记得录了十四五首歌吧。要在短时间内把这么多歌练到能上录音台的地步,也是不容易。”
“一盘磁带不一定非要那么多歌,十二三首也是可以的。”顾景芬脸色不变,“再说,车到山前必有路嘛,我相信夏琳有这个本事。”
“我也相信夏琳同学有这个本事。”冯云笑着站起身来,“那就多谢了,我去回复申城台,并预祝夏琳同学能够跟中唱公司合作成功。”
“感谢冯记者帮我们夏琳牵线。”顾景芬也笑着起身,跟冯云握了握手,“夏琳,还不谢谢冯老师?”
“啊?哦。谢谢冯老师。”夏琳其实还没太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不是说把歌给申城台播送吗?怎么又牵扯到跟中唱公司合作了?没事,回家问问周颂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