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眉头一皱一阵恶心,真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狗东西,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二千两银子要小葫芦,这个逼你是装大了,傻逼。
我狞笑鄙夷的看着他们,心里忐忑不安翻滚不停,十几人我对付的了吗?
我不想打,我要逃命。
毕竟双拳难敌四手,关键他们都有武器,我赤手空拳。
最恐怖的是他们其中还有三个武师。
可是,我有得选择吗?
小葫芦入体了,想拿也拿不出来,就算拿出来了,我也没有活路。
郭妖子李毒蝎会给我活路吗?异想天开。
此时,李毒蝎的脸彻底阴沉了下来没了耐心,他一挥手喝道:“留一张说话的嘴就可以了,给我上。”
十几人动了,十几把刀枪破风向我的三路刺来,我大骇。
“你打我的郭妖妖。”突然一声怒喝,随即我的脑壳一嗡。
我的后脑壳突被重击,脑壳一阵刺痛天旋地转。
我的注意力都放在前面躲闪,猝不及防从后面被重击,我摸着轰鸣流血的头。
血!我的脑袋又一嗡,热血沸腾。
刹那间,我的意念完全被暴虐所占据,我身不由己的疯狂起来。
我只感觉到我在撕咬,我在咀嚼,我头脑一片昏沉恍惚。
我只有一点点模糊的意识。
当我有一丝清明时,我吓了一跳,我完全吓醒了。
地下躺着城西丐帮的十三人支离破碎惨不忍睹。
我咬断了郭妖子的水桶腰,生撕他的五官,把李毒蝎咬撕的面目全非。
他们都被我咬死了,我一个激灵砸吧一下嘴巴,磨了磨牙齿。
而让我毛骨悚然的是,他们尸体白的渗人,地上一滴血迹都没有,空气里一丝血腥味都无。
我全身哆嗦着看向自己的右手,我看到了那个小葫芦。
我一怔,小葫芦里的血液满了?
而且它发出的血红颜色更加妖艳夺目,我大骇间又有些欣喜。
这时我的脚腕传来了撕心的疼痛我无暇顾及了。
我看向自己的左脚腕,我呼着粗气小心翼翼拉开了碎布。
我的脚踝已经瘪了,脚踝肿胀的像根柱头,微风吹过都疼的毛焦火辣。
我哎哟哟地爬起,随手拿来一根拐杖换了套衣服,一瘸一拐的离开了城西庙。
臭名昭著城西丐帮里拐杖随处可见,一年不知道要将多少健康的孩子捶成残疾。
他们不得不预备着大量的拐杖。
城西丐帮这些人丧尽天良,杀了他们我不邪恶,我还满满的正义感。
他们是罪有应得,我如果是在头脑清醒的情况下,我还要加倍折磨死这群王八蛋。
我要亲手扯下他们的蛋蛋嚼碎了吞下,我就疯狂。
我不能久留我现在手脚不便,我杀了十几人,明天全城会戒严通缉我。
如果是平常的乞丐死百个也不会有人追查,会不了而了敷衍了事无果而终。
而我这次可是杀了衙役捕头的小舅子,衙门的摇钱树,他们岂会放过我。
不出半天就会调查出来是我所为,可不要小觑了这些个王八蛋。
平时办公效率低的令人皱眉,公事私办效率高的吓人令人咋舌。
哪个社会都是一样。
我现在急需疗伤药,而我对完全恢复左脚踝我没有奢望。
我以后是一个跛侠了,铁拐白。
我已经无暇顾及我的第六感了,逃命要紧。
我得离开人员密集的地方,我不知何时何地就发作要喝人血吃人肉。
在城市里,一露狰容十死无生。
加上我没有噬血的嗜好,我很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