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乐所住的学生宿舍是在W市的郊区,这里的学生宿舍和我们故土的宿舍略有不同,因为学校设在郊区,所以宿舍就不是我们常见的楼房式结构,这里的房屋基本都是连排的三层小土房,大部分都是当地人用木头搭建起来的,据传说,这里最早还是一片公园,当地政府为了拉动地方经济,实现地区经济快速增长以及市长个人快速致富目标,所以才集资投资建了学校,这也是为什么李方乐学习那么不靠谱还能考上这所大学的原因。
此时的李方乐正在房间内疯狂的翻找着他的手机,不仅仅是因为他怕手机丢了,同时他也很担心今天无法按时提交作业,没错,就是提交作业,李方乐每天都需要将当天的作业完成,并上传到学校专门设计的一个软件上,就有点像故土的...网课和...网课作业。李方乐之所以这么积极主动,原因无它,只因为给他上课的这个老师,是个肤白貌美的美女教授,金色瀑布般的卷曲长发,随意地披散在肩头。面庞犹如精雕细琢的艺术品,高挺的鼻梁,深邃而迷人的蓝色眼眸,仿佛藏着无尽的智慧与故事。嘴唇涂着淡雅的口红,时常带着一抹若有若无的微笑,既亲切又带着几分神秘。身材曼妙,穿着简约而时尚的套装,凸显出她的干练与知性。她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一种独特的魅力,每一个动作都那么优雅大方,充满了自信与从容。李方乐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已经深深的沦陷了。
一般来说,在我们印象里教授都是那种50岁上下,文邹邹的老学者,但是李方乐遇到的这个教授却不是,年纪近似三十五六,精心打扮过后看起来和二十七八相差无几,正处于青春懵懂期的李方乐哪受得了这种诱惑啊,于是,在第一次上课与这名叫麻吉老师对视的时候,就已经心甘情愿的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一定好好学习,为了能在选导师的时候让她选择我!一定要给她留个好印象”。李方乐心里暗暗发誓到。
想到这,李方乐抬起头,视线也随之拉远,地面上,各种鞋子横七竖八地躺着,东一只西一只,有些还纠缠在一起;衣服随意地丢弃着,有穿过的衬衫、外套,还有皱巴巴的袜子,像是被随手扔下后就再也没人管过。但对于这些,李方乐仿佛没有看到一般,嘴里嘀嘀咕咕的说道,“快点出来吧,手机大爷,作业就指望你了。“
突然,李方乐“噌”的一下从床上蹦起来,心里想到:“坏了,估计手机是落在昨晚刘强宿舍的饭厅了。李方乐所住的这个学生宿舍,一般一楼都是公共食堂,供这一栋人一起使用,二楼和三楼格有两个房间。但是因为昨天过来的人比较多,所以李方乐这栋小楼就无法装下那么多人,最后,只能去刘强那大一点的宿舍,没错,就是昨天灌他酒的那个人,听说他家背景可不一般,要不能住比李方乐豪华的多的独栋宿舍嘛。
想到这,李方乐有点慌了,他并不是因为手机丢了而担心,相反,在学校宿舍里,丢手机的概率很小,他是担心,今天上午的保洁人员,在清理饭厅的时候会不会把他的手机捡到,然后寄存在传达室。就李方乐这半吊子英语水平加上略微社恐的性格,想和一个古板的国外老大爷交涉并且把手机要回来,想想就头疼。“算了,过去看看,碰碰运气,说不定还在呢”。李方乐心里这么想着,然后起身,从身后的床上随便摸了件外套,套在身上,旋即推开门,走了出去。
微风渐起,李方乐紧了紧自己身上的外套,双手交叉抱在胸前,“还是有点冷啊...“粗略的辨认了一下方向,随后他小跑了起来,身影慢慢的消失在了夜色中,通往刘强的宿舍距离不算远,但是要经过一个较长的马路,白天这里是W市郊区运货的主要通道,但是到了晚上,各种各样的卡车,货车,甚至学校的校车都会把车停在路边,这里已然成一个免费的夜间停车场,所以和白天相比,夜晚这里显得更加的寂静和令人窒息。
夜晚的路灯仿佛风中残烛,摇曳但久久不灭,说来也奇怪,李方乐感觉白天这里明明只有五分钟就能走到刘强的宿舍,可是现在却感觉走了半个小时还没有到,又是一阵冷风吹过,李方乐加快了步伐,突然,一束强光照伴随着阵阵犬吠,照射在李方乐的脸上。来不及躲闪,李方乐只能下意识举起双手,交叉的挡在脸前。
“双手举过头顶,转过身去,并告诉我你的身份。”一个带有些鼻音的男低音道。
略有些惊讶,李方乐旋即明白过来,应该是碰上警察了,心里默默想着:“从我过来到现在已经有几个月时间了,还从来没有在这片遇到过警察,今天这是怎么了。”
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但是他手上的动作毫不含糊,由交叉挡在脸前的姿势,转变成了双手高高举过头顶,并且转过身去,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同时嘴里用他那独有的蹩脚英语喊道;“i...i...am good man,大大滴good man,我是这里的学生,就住在对面。”
仿佛是听懂了李方乐的英语,李方乐感觉后面的光束熄灭了,紧接着就有皮鞋摩擦地面的声音,不多时,一个圆滚滚的肚子映入李方乐眼帘,抬头看去,这位警官的脸庞也是肉嘟嘟的,双下巴格外明显,把脖子都快淹没了。小小的眼睛被脸上的肥肉挤得只剩下一条缝,透露出一种略显慵懒但又警戒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