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见他,我们隔了三个楼层。
我学习不好,课间去老师办公室是常有的事。
难以记起那是一个清晨还是午后,我只记得是在一个大课间,我灰头土脸地走进了办公室。
在老师训斥我的恍惚间,我的注意力转移到了窗外正在操场上,一棵小树边,与同学打闹的他。
那天应该是秋天的某一天。
小树枯枝。
他穿的草绿色马甲,并没有与树重色,所以可能是秋天。
一群同学里,他格外耀眼,即便我看不到他的脸。
第二次遇见他,是在一个早操大课间,还是那件熟悉的草绿色马甲,我们擦肩而过,我的小心思,大概是……喜欢。
这次我看清了他的脸,怎么形容呢?阳光,稳重,这大概是我能想到的词,当然,还有好看。
现在啊,我二十八岁,我竟会用这稳重这个词来形容他,那会儿他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小孩子啊。
小时候的喜欢,到现在还是会有些许悸动。
这次的擦肩而过,让我们有了交集,因为和他并肩的人,是我的小学同学小世。
我在小世那里打听到了他的名字,于昭。
他和小世在一个班,他们班在我们班楼下,这次,我们的距离,就隔了一个天花板。
于昭,人如其名,充满希望,与光同行。
不出所料,我加了他的企鹅,那会儿我们都在用企鹅。
可是加了他我又不怎么说话,我比较内向,每每想跟他聊天的时候,看到他又是太阳又是月亮的企鹅,而我只有一个月亮两颗星星,给我整沉默了。
许是因为小世和我的好朋友阿玉的缘故,临近几个班都传着于昭和谢知寻这两天的事。
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我们谈恋爱了。
可我俩也就见了那两次,也仅仅是在我,谢知寻的视角里。
第三次见到他,是在公交车站旁,那天是下晚自习后放学回家等车时,我和阿玉看到于昭和好几个同学在绿化带旁离我不远的人行道上打闹嬉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