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子元逮着在校场上晨练的机会,追上英慈,装作无意地将腰间的荷包拿起来,在她面前晃悠。
“这东西已经用了五年,旧得不成样子。”
英慈仔细看了半天——
那荷包的面用的是姜红色上等丝绸,绣着的荷花和上面的蜻蜓栩栩如生。
漂亮得很啊!
她疑惑道:“这不是挺新么?像是刚做成的。”
聂子元干咳两声,故意伸出手指,往荷包上不同的地方,戳了几下。
“你仔细看看,这里不是有个白点吗,这里的丝发毛了,这里弄上了汗渍……还有,最麻烦的是,荷花的样子过时了,像是我太婆那时代的物件儿。”
付红云从后面,瞅到聂子元手中那精致的荷包,顿时两眼放光,挤到两人中间道:“的确如此,可以换只新的。”
邬陵决意离开书院时,在明月坊不是对他们说过么——
人怎么活都是白驹过隙的一辈子。
没必要为了钱权,舍去自己和梦想。
他喜好女红,虽然和大多数男子不同,也不被家人接受,但这么多年来,针线早就融为他身体的一部分了,放弃太可惜了呀。
于是在英慈和聂子元面前便不加掩饰。
“聂子元,你想要什么样的,我会一点针线活,可以帮你改。”
聂子元见英慈不接招,反倒是无关的人伸着脖子往上凑,又干咳了两声,双眼瞪着英慈,拐弯抹角地提醒。
“荷包不是女子为了爱慕的男子亲手缝制么?付红云,不必麻烦你。”
“一点都不麻烦。”付红云凑近了看那荷包那做工那色泽那质感,心痒难耐。
他总算明白褚奇峰之前为何那样喜欢墨宝斋的墨宝了。
“你就当我是个女人好了。”
聂子元胳膊上起了鸡皮疙瘩,故意放慢速度,与付红云拉开距离,侧过脸低声威胁英慈。
“明德书院某个学子的秘密,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吧。”
付红云还以为他想要公布他的喜好,当场怔住,而后强迫自己把目光从荷包挪开。
英慈也终于被聂子元点醒,对付红云摆了摆手道:“付红云,你教我做就是了,我替我表妹英慈做了荷包送他。”
聂子元这才满意地点点头,翘起唇角,大步跑到英慈前头,超了一圈,绕过褚奇峰和冯睿智。
隔了三日,他便被英慈约到藏书阁,丢了只荷包到手头。
荷包的形状像是粽子,正面绣着红红蓝蓝的一团,不知是猪还是狗。
“我以前没做过荷包,第一次做成了这样。你看不上就扔掉吧。”英慈还以为自己做了那么多瓷器,做女红应该是触类旁通,哪知隔行如隔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