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自己不喜欢喝酒,不过这种时候也只能凑合一下了。
林柯捏着鼻子尝了一口,意外地发现原来是米酒,而且味道确实还挺不错的,既不像马尿也没有刺鼻的辣味。
以风卷残云的速度消灭掉所有食物,林柯摸着肚子,满意地打了个饱嗝,开始准备干活了。
花了十来分钟的时间,林柯终于把桌子上的案卷和佐证材料给分门别类放好。
之前宋天成只是大致说了下案情,但是自己还有很多细节不是很清楚,林柯决定先从裁决案卷看起。
案卷前面写的是对财产和房屋纠纷的判决,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和宋天成说得差不多。
整个案件最关键的争议点,就是这财产赠与到底是不是宋承志的自愿行为。
而事实上,这一切确实都是宋承志本人和董瑶一起去办的,白纸黑字红手印一样不差,而且宋家也没法提供被胁迫的证据。
这可难办了,董家提供的证据全是真的,这压根翻不了案啊,林柯也觉得有点束手无策了。
算了,这个先放一放,后面还有个关于孩子抚养费的呢,看看能不能有什么新发现吧。
继续翻下去,林柯找到了判决的内容,然后仔细看起来。
“原告宋承志自述,其与董瑶于新历一六六三年四月廿八日相识,双方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于次月十五日缔结婚约……”
林柯皱了皱眉,合着这两人是闪婚啊,才刚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结婚了。倒是没看出来,这个年代的人思想还挺潮流的。
这一大段都是些乱七八糟的琐事,除了结婚时间外,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内容,林柯只得继续耐着性子看下去。
“……次年二月一日,董瑶产一子,重六斤八两。”
嗯?林柯敏锐地发现了一丝不对劲的地方,五月十五日结婚,次年二月一日产子……
作为一名几乎每天都能吃到各种瓜的律师……助理,林柯对这种八卦细节相当在意。
刚才在院中,中年妇人说宋承志和董瑶婚前都不曾圆房,就算结婚当天就怀上了,这也才八个多月,妥妥的是早产啊。
早产倒不奇怪,但诡异的是,这早产儿竟然有六斤八两,明显不太对劲,林柯思索着。
想着想着,林柯的思维活泛了起来,如果一件事情本身不合常理,那完全可以换个思路,避免钻进牛角尖里。
那么不如大胆猜测一下,如果这董瑶与宋承志结婚前便有身孕了呢?
没错,这样一切就能说得通了。为什么两人匆忙定下婚事,以及为何这个“早产儿”体重如此离谱。
八成是董瑶未婚先孕,急于寻找接盘侠,这才相中了宋承志这个“金龟婿”。
所以这一切压根就不是董家临时起意,从一开始这就是个圈套!
可怜宋承志还以为自己和董瑶是“一见如故”,殊不知人家早已下好套等自己钻进去了。
林柯一边思索着,一边习惯性地把手伸到脖子下面,准备摩挲自己挂着的……
“嗯?我的玉呢?”
林柯这才发现,自己从小戴到大的那块玉不见了。
“该死,不会是被哪个狱卒给顺走了吧。”
虽然那块玉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但是孤儿院的院长大叔说,当初在门口发现自己的时候,那块玉就跟自己放在一起。
戴了这么多年,也算是有感情了,而且自己还指望通过那玉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呢。
这时,门外响起了开锁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