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那人说着,拿出了一沓银票,“先拿着这些吧,你那个手镯是真的很好,我们最近也缺钱,拿了就赶紧走,免得被人盯上。”
那掌柜目视着她离开,然后继续打量起手镯。
回到陈知解身旁,抱起他,就往医馆跑去。
在医馆调修几个时辰,陈知解才醒来。
他醒来时身边不再是一个脏兮兮的混球而是一个穿着靓丽,面容娇媚的女子。
“姊姐……”他声音虚弱,但想奋力摸到欢花。
抓住手,陈欢花轻轻抚摸着他的面庞。
出院后,欢花带着知解来到自己租的小院那。
她由于被通缉,户口早被注销,现在也只能租别人的用。
回到家,坐在门口的两个板凳上,陈知解突然问:“姐……你这身……”
“把手镯卖了。”
他听后猛然暴起:“你把手镯卖了!这个可是……”
“闭嘴!”听到知解这语气,欢花也突然爆发,“你他妈什么比用没有!”
“妈个比,抱怨就给老子滚出去!”
她气愤,气愤的面目苍白,气的泪眼婆娑。
她暴力的推开房门:“给我出去!滚出去!”
声音尖锐又刺耳,与她动人的外貌完全不合。
吼完她又显得力竭,自己蜷缩着哭泣。
“姐……”看着哭泣的欢花陈知解甚至连生气的火都瞬息灭绝。
他现在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个女孩。
于是,他去厨房,自己烧火做了一碗蛋炒饭。
这玩意没什么特殊意义,只是单纯好做也好吃。
把饭端出来,递给陈欢花,说:“吃吧,应该也饿了。”
闻到饭香她端过碗,赶忙吃了起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陈知解自己没什么变化,反而他的姊姐一天天变得越来越美丽,越来越动人。
衣服一号一号换大。
富家千金就是千金,气质也本能的和他人不同。
陈知解明显感觉邻居,特别是年轻男子常常请她出去参加活动。
每次遇到这种情况他都十分不安,会跟着自己的姊姐出门,防止那些男人图谋不轨。
慢慢的,他也突然长高,各种体征也凸显出来。
陈欢花现在去了一家纺织铺织布,每天都有工钱。
陈知解则没有工作,唯一的工作就是出门去淘一些有用的东西回家。
那个房东是个老男人,每周都会来收房租,显得十分和蔼,除了房租一切良好。
如果陈知解不陶有用的东西,很可能就没钱买那些锅碗瓢盆。
好景不长,那房租是一天天变高,生活压力越来越大。
他们也不好向官府报关,如果报了,就是找死。
1696年,此时的陈知解十六岁,他的姊姐陈欢花二十一岁。
那日房东收租金,结果自然是没钱的。
自然的,那房东是不让赊账。
加上没有户口的威胁下,陈欢花还是妥协了。
婚礼举行的那是一个盛大,那个老光棍终于得到了自己的白茉莉。
房子,自然是让陈欢花住下的,但是没有让陈知解住下。
他可不想有个小崽子在自己面前烦人,打断了他腿就扔了出去。
不舍与疼痛中,陈知解被赶出家门继续流浪,陈欢花以后也难得出来去寻找自己的小弟。
整个就是草率的让人觉得无可奈何又苦笑不得,很明显在最开始选择租房就是最错误的决定。
而那个老男人为防止陈欢花自杀,把她绑在了床上,不让出门。
绝食就强行灌,作为没户口的居民,像陈欢花这种就叫贱民,法律可以说是完全不管。
爬行在下山的道路上,陈知解遇到了一位疯癫道士。
升高感觉两米余,走路东倒西歪,路人见到他都退避三舍。
那道士走到他面前:“你想站起来吗?”
他面目混沌,好似看不清楚。
鬼使神差,陈知解点头。
于是那道士轻轻点了一下他,神奇的,他的腿瞬间恢复如初,可以灵活使用。
站起身来,陈知解刚想道谢,那道士就无影无踪。
“是错觉吗?”他想着,看向自己的腿:“我刚刚为什么趴着?”
他认为自己的腿一直都是好的,从来没断过。
而走在路上,他好似忘了自己曾经有个姐姐。
“我该去哪?”
“对了,我是丐帮帮主,应该创建丐帮。”他说着,向着海边,南方一直走去。
陈白莲的一家——叛乱的开始
陈言寻是陈家的一个旁系族人,比较疏离主家,当时主家被灭他就前往南方,寻找自己的堂姐。
在那,他竟然见到了自己以前见过的少爷,并且他好似把他姊姐给忘了。
整个人都是疯疯癫癫的样子,一直要壮大丐帮。
虽然后来与华族合作,让丐帮十分巨大,但那个帮主还是疯疯癫癫。
直到1717年3月23日那天,帮主突然变得十分正常甚至人都十分正经。
而后又出生了陈华,他是陈言寻的唯一儿子。
由于丐帮后来策划叛乱和其它帮众一起引发大骚乱。
结果死在那场骚乱中。
他儿子早早出去考取官员,只是当做一个普通人放了。
那位帮主的儿子,也是陈刹的表弟也和他一起于是没事。
陈白莲跟着她的母亲躲过了这次暴乱,但是由于丈夫的死亡,得了抑郁,后来病逝。
再往后就是陈白莲与王二狗他们一代的故事。
……
天空总是闪耀着淡淡的光辉,有可能有一天,那一刻这个光辉就会被看到。
(今天看到一句话,犹如醍醐灌顶:契诃夫说“如果第一幕出现一把枪,那么第三幕枪一定要响”。的确,如果过多描写与小说无关的一定是没必要的,可番外是有关的,这个严格来说不叫番外,应该称之为补档)
(至今的颜值天花板赵光兰,其次是陈欢花。男子则是陈华,其次陈知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