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刘大勇案开庭(1 / 2)律政先行首页

“邵律师事实我俩已经搞清楚了,刘大勇无罪!”我激动的向邵律师汇报了今天的两个证据

“我来写答辩状和辩护意见,你俩在旁边看着事实经过你们清楚,哪里不准确你们来纠正”邵律师拿起键盘道。

一个小时后刘大勇故意杀人案的答辩状与辩护意见就已经完成了,随着邵律师的保存将文件打印出来,刘大勇的案子基本上就是尘埃落定了,剩下的就是等着下周开庭邵律师的发挥了。我和丁卯也各自回到了各自的岗位,不同的是这几天我有事没事的会去找邵律师,帮些打杂的活。

日子就这样的过着,转眼便到了下周刘大勇案开庭。

“杨硕、丁卯你们俩跟我出去一趟”邵律师站在办公室门口冲我俩喊道。

我跟丁卯对视一眼,眼神里尽是激动。

碰碰几声后丁卯的奥迪A6就离开了律所来到了开发区法院。

在外面等了一会后,邵律师来到卫生间换好律师袍就带着我俩进入法庭内坐到辩护人的位置等待开庭。

不一会减方和审判长陪审员以及书记员以及陆续到场。

随着审判长对着书记员点了点头,书记员开口道:“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未经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和记录。不得随意进入审判区。不得鼓掌、喧哗和吵闹,不得实施妨害法庭审判活动行为。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请将手机关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座。报告审判长原、被告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审判长:全体请坐。

审判长:开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的有关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刘大勇故意杀人案,现在宣布开庭。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

随着检方与刘大勇以及邵律师介绍完自己身份后庭审开始拉开序幕。

审判长:经本庭核对,以上出庭人员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宣读法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崔浩杰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宋茜、高平遥依法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此案。由书记员许诺澜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的权利。

当事人可以自行调解。原告方可以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对方当事人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对方当事人有如实陈述和遵守法律纪律的义务。

审判长:刚才宣布的审判员及书记员名单,公诉机关你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

检方: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刚才宣布的审判员及书记员名单,被告方你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

邵律师: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公诉机关,你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原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你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被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是否在开庭三日前接到本庭开庭传票或者出庭通知书?

被告:收到了。

审判长:原、被告均在开庭三日前接到本庭开庭传票,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开庭审理。

审判长: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