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跑过十来家出版公司,得出的结论。
第二,美利坚的作家大多数都是记者出身,而且也不是一上来就出版小说,都是从杂志公司投稿开始。
还都是以短篇为主,等成名之后才会考虑写中篇或者长篇小说。
当然,自己花钱就另当别论。
而对于短篇的故事。
纽约的杂志社很多,大大小小上百家,绝大数都是一些以娱乐、点评、生活、大众、政治等为主题的杂志。
比如,采访某位总统退休后的生活,大富豪的女人们等等,一切吸引人眼球的短篇故事。
这对于霍安这种菜鸟来说,基本走不通。
就这样兜兜转转一个多月,才找到一条稍微适合他的路子。
用吸引人的短篇故事,投给那些专业的小说杂志。
很可惜,即便是这些专业的小说杂志,也大多数被一些老牌的作者承包了。
《肖申克的救赎》就是霍安写出来的短篇故事。
至于能不能被看中,现在的他没当初那么有信心了。
两天后。
迟迟等不到杂志公司回信的霍安,翻了翻口袋里仅剩的70美元不到存款。
以及桌上那张电费通知单,陷入了沉思。
最后牙一咬,走出房间,敲响了隔壁莱斯莉的房门。
“咚!咚!咚!”
等了一会,没反应,霍安再次抬起手:“咚!咚...”
“法克!!贱人,你最好给我一個理由,否则我不介意打爆你的脑袋。”
一脸没睡醒的莱斯莉举起枪口对准这个打扰自己睡觉的讨厌鬼,手指慢慢滑向扳机。
“别别别!!”霍安急忙举起手,做出投降的姿势,身子不自禁往边上缩。
清醒的莱斯莉他不怕,但现在满嘴酒气冲天,半睡半醒的莱斯莉就很难说了。
“说!”莱斯莉眼神里开始露出了不耐烦之色。
见如此,霍安一口气快速的说出找她的原因,还借此朝着边上挪去:
“莱斯莉,我想好了,就去猛男会所,不过不是去当....”
话还没说完,霍安人就一溜烟的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回到房间关好门,霍安这才松了口气。
莱斯莉喝多了,不但脑子不清楚,而且玩的也花。
不管是为了小命还是为了兄弟,先跑是最明智的选择。
当天下午霍安拿着仅剩那点钱,去外面买了点菜。
然后开始摆弄起来。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不管如何,求人办事总归要个好的态度。
一盘红烧鸡翅、一份爆炒牛肉,外加两个素菜,就是霍安弄了一下午搞定的。
好不好吃,合不合胃口不重要,管她呢。
他现在是牛仔,一個牛仔会做中餐已经是了不起的事了。
你还讲究做的好不好吃?
客厅里,霍安看了看时间,感觉这个点莱斯莉应该睡够了,于是走出门,再次敲响隔壁的房间。
“咚!咚!咚!”
“亲爱的佩洛兹小姐,您最帅最有魅力、身材最棒的邻居,已经为您准备了一份精致特别的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