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九章 连检察官都不知道的真相(2 / 2)胜诉:我在日本当律师首页

“嫌疑人没有直接供述,我目击了案发经过,不是吗?“

张伟见他还想狡辩,大声打断道。

他面向法庭朗声道:“法庭,根据刚才我跟检察官的谈话可知,检察官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目击了案发经过。”

“所以,我不可能成为本案的证人。如果检察官阁下一定要认定,我可以担任证人。”

“那我只能说,根据我的目击,朴人勇并不是本案的嫌疑人。”

“搞破坏的另有其人,而这个人,到现在检察官都没有抓到。”

近江幸治皱了皱眉头,他陷入了两难境地。

如果不让他做辩护律师吧,他在法庭上瞎扯一通。

让他做辩护律师吧,他也很难缠。

总之,有点头疼。

藤泽俊也认识到,如果真的认定大龟伟是证人,不排除他搞出点事情来。

藤泽俊想了想,问道,“大龟伟律师,你真的没有目击案发经过吗?”

“没有。”张伟回答得很干脆。

任何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在法律上就视为不存在。

张伟秉持了证据证明原则。

“鉴于检方没有提供任何大龟伟律师,目击案发经过的证据,本庭裁定大龟伟律师可以担任辩护士。”

近江幸治闻言腾地站了起来,“法庭,鉴于大龟伟律师的身份存疑,我请求给予更多举证时间。”

藤泽俊再次皱起眉头,“你没有听到我刚才的话吗?”

近江幸治认识到,他已经惹得藤泽俊不快,于是悻悻地坐下,不再纠缠这个问题。

检察官第一回合的进攻,被张伟完全抵消。

坐在旁听席的韩泰宇,不禁点点头。这个律师,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虽然贵是贵了点,但物有所值。

见第一个回合的攻击没有起效,近江幸治马上打出了第二拳。

他申请了一个叫小坂晃一的证人出庭作证。

根据证人陈述,朴人勇是他的员工,在他开的拉面店里打工。

但是因为朴人勇偷懒耍滑,案发那天他开除了朴人勇。

近江幸治走到证人身边询问道:

“小坂先生,你是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通知嫌疑人,他被开除了?”

“大概是6月20日的上午十点左右,我给他打过电话,告诉他他被开除了。”

近江幸治点点头,他向着法庭道:“证人的陈述,可以解释为什么嫌疑人当时会破坏文物。”

“原因就是他被开除,所以心生恨意。”

听到这里,张伟坐不住了。他站起来反对道:

“事情的真相,根本不是检察官阁下说的那样。”

“也许,当天我的当事人,因为被开除,而产生了情绪的波动。”

“也许,他并没有那么愤怒。事实上,每天被开除的人很多,很少有人会作出不恰当的事。”

“所以,检察官的证人,不过是提供了一种解释。这种解释看似合理,但是却并不是真相。”

“真相,往往隐藏在错误的假象之后,有时候,甚至是高明的检察官,也无法发觉。”

张伟暗戳戳地diss了一下检察官。他继续说道:

“我将向法庭举证证明,我的当事人因为对历史有执念,作出了言论表达的行为。”

“嗯!这就是我的观点,我的当事人并不是在实施破坏,而是表达言论!”

“霓虹宪法第21条规定,有关言论或其他一切的表现自由,应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