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节 2024.9.4 对念头的态度(2 / 2)学习看见自己首页

允许房东维持原状,继续扣多点电费;

允许我提出质疑,被房东驳回;

允许房东找各种理由,来面对我的质疑;

允许我知道房东有些不坦诚,心里有点不舒服;

允许这件事发生之后,我想换个房子,我不想住在这里了;

允许我心里不开心,心神不宁地乱找租房软件;

允许我碰到这个事情,又反弹了;

允许我碰到这个事情,又陷入到情绪中了;

允许我知道是小我在计较,但是还是不开心……

好吧,这已经是事实:我质疑——被房东驳回——房东提出加房租——我算出我更不合算——于是我愿意维持原状,就是这样的事实……

甚至说房东不坦诚,这也是判断,我也不能说这就是事实,所以这个不臣服。

我只是臣服于我质疑,但是房东不同意按政府要求的收取,还是维持原状的事实。

好吧,就是这样的事实,它所占的比例是少之又少,我生气没用?我闹心没用?我只有跳出来,看到它,不是说它就合理了,而是说我懒得和他计较了,就这样吧!我计较了,我闹心了,我难受了,其实我才是最不值得的。

好吧,就到此为止吧!

所以,要练习的还是允许,允许一切的发生,就是那么简单!也就是那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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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自己又听了听杨博士的读书会,又一次谈到人世间的那一部分是如此之小,如果你把它看成是真的,它就是真的,而且对你来说不可改变,整个的小我所陷入在的因果法则、业力法则也就是千真万确的,不可质疑,不可摇动。

而过了一天,昨天的租金的事件在我心里已经淡化了很多,我想说,嘿,某某某,你又陷入其中了吧?就这点事儿,如果你陷入进去,这就是天大的事情,就是让你很不开心,很萎缩的;但是如果你能跳出来站在更高的层面去看,这就不是什么事,房东要多收钱就多收吧,这有他的状况,即使这个状况在你这里并不合理。但,这就是事实!何况,确实房东也给了你很多帮助,尤其在三年前你来的时候,要不是这个房子,你都没有地方住呢,不是这样的吗?真的是这样子的,我承认。

所以,哪里有合理不合理?哪里有公平不公平?只有事情的发生是否符合我的预期,符合则高兴,心里爽;不符合则难过,心里堵。一切还是以“我”,就是“小我”来评判的。甚至人世间没有绝对合理的事,也没有绝对公平的事,因为有因果,有YL,有我们不知道的力量裹挟着我们个体在向前走,所以只有相对合理和相对公平。

今天的臣服,不是说对方有理,可能在我的角度上,对方就是有些欠考虑的地方,甚至有不够真诚的地方,但是人的形成太,太,太复杂了,他的行为是他的“小我”决定的,他受着他的YL,他的过往,他的祖先,他的家族,他的很多世的生命有关,还有这世的人事物,我的“小我”是不知道的,也不可能知道,也没有必要知道,所以,就接受吧。这样讲来,真的没有什么不可接受的事实,因为事实就是事实,就是发生了的,发生过的事情谁也改变不了。

所以所有的事情的发生,之所以会有萎缩,会有情绪,是因为“小我”,因为发生的状况和“小我”的预期不符合,所以会有不开心,会有情绪,进一步就会使身体不放松,发生淤堵;还会影响神经回路,也许是过去的习气得到加强,也许是形成新的习气。所以,过往我以为的正当的生气原因,是对方不讲道理,是对方破坏规则,是对方的错,其实不是主要的原因;甚至我还认为,对方不是站在真理那一方,而我是。但是,其实,其实都不是,无论是对方,还是我,都是站在各自“小我”的角度,都不是真理!虽然会有对方或者我站得离真理稍许近一些的,但是都不是真理!也就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关系吧!

所以,前面谈到了两个重要的点:第一个就是,事实会发生,原因很复杂,不可能弄清楚的,只要臣服于这个事实就好;第二个就是,不开心的原因不是因为对方,不是因为别人,只是因为与“小我”的预期不符,也就是这么简单。

所以,一个要做,一个不要做。要做的是臣服于事实,不要做的是不要让自己不开心。

那么还有什么呢?人间的事情就全部解决了,没有其他的了。

臣服于事实(或者说接纳事实),永远让自己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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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补一个事件的后续发展,后来,我收到了房东的信息,说所有租客房租涨50元,电费按最高档收费,还取消了泵电分摊,噢耶,竟然结果是这样的,我也是相当惊奇的!

不管怎么说,一样的,虽然现在事实符合了我的预期,但仍然是臣服于这个事实。

还有,就是昨天的不开心,萎缩,心情不畅,真的是不值得,真是庸人自扰,希望我朝着不做庸人的方向前进!

臣服所有事实,永远充满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