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父亲死了,她母亲度日不过,从九岁卖到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闲常又叫她读书写字。她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女工针指,知书识字,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张做致,乔模乔样。到十五岁的时节,潘妈妈争将出来,三十两银子转卖于张大户家。”
从文中可知,潘金莲先后两次被她母亲卖给有钱人做使女。
第一次卖给的,是王招宣府。
第二次卖给的,是张大户家里。
在王招宣府里,潘金莲从九岁一直生活到十五岁,差不多是六年左右的时光。
以现在的学龄算,大致是从小学三四年级到初中毕业这段时间。
可以说,对潘金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影响最大的青春时光,基本都是在王招宣府里度过的。
在王招宣府里,潘金莲不仅学会了读书写字,弹唱女工这些基本技能,还学会了梳妆打扮,做张做致这些轻浮作派。
除此之外,我们还知道,在学习以上内容时,潘金莲还表现出了“机变伶俐”的天性。
结合前面她天资貌美。我们实在应该为她叫好!上天不仅给了她一副好容貌,还给了她一副好脑子!
这种人,通常都被人们称作是“幸运儿!”
潘妈妈第一次把潘金莲卖给王招宣府里时,不知道卖了多少!按照西门庆往家里买小丫头的价格看,一般是五六两银子。
当然,也有价格比较高的,像庞春梅,就是花十六两银子买的,后来也是十六两银子卖的。
但第二次把潘金莲卖给张大户时,是三十两银子。可见,潘金莲的价格是庞春梅的两倍。
潘金莲的价格为什么能卖这么高?仔细分析,多半跟三件事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