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苏泊尔骑士领(1 / 2)我在巫师世界拳镇山河首页

这是李牧得到七筋百窍锻体术的第三天。

西尔福失踪的事尚未发酵。

领主苏泊尔还在参与贵族议会。

两日的苦练,让李牧练血筋的姿势从最初保持的单次七八秒时间,延长到二三十秒。

起床时,也越发精力充沛,神清气爽。

二弟也是挺且直,大而硬,持续良久,令李牧惊叹不已。

效果确实顶好。

可惜本地的女人都比较大体味,李牧当下还不怎么适应,没有试过滋味。

否则,有机会他倒要试试自己的大枪猛不猛,刁钻不刁钻。

另外,他对肉食的需求量也明显增大,迫切需要购买一批新储备。

这一日清晨。

苏泊尔骑士领笼罩在一片淡淡的黑雾中。

蒸汽纺织机呜呜呜响动。

为生活劳碌的工人们,晃了晃酸涩的脖子开始干活。

长满茧子的双手,在梭机下熟练拉线,让人眼花缭乱。

码头边,有一个猎户集市,是领内专门划分的交易点,防止有人打猎卖钱不交税。

“老板,你这里有没有捕猎过魔怪?”

李牧在摊位最大的猎户前,停下脚步。

此时他身穿一件黑色贴身正装,灰色皮鞋,头戴礼帽,举止优雅,一派年轻绅士该有的模样。

他黑发黑瞳,五官立体,微笑时散发着成熟的魅力。

再加上颀长的身材,白俊的面孔,倒是让李牧一进入这集市,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毕竟,这地方兽屎味、尿骚味、血腥味,比周边不怎么清洁的街道还要熏人。

像李牧这样一看就有正经职业的人,基本不可能来这地方厮混。

李牧被众人侧目,倒也安之若素。

他虽然低调,该有的行头却也不会少。

因为这能避免不少麻烦。

毕竟无论哪个年代,只要青年没正经事干,没消磨精力的事,就不免成为街头无赖。

这样的人,也是本地黑帮最大的来源。

而一個看起来有派头的人,往往能免除许多地痞的骚扰。

当然了,防备扒手偷袭也必不可少。

因为有的人不是地痞,却也可以兼职一下扒手,防不胜防。

此时,李牧面前这位猎户正百无聊赖地坐着,垂头用食指中指耍弄着一根细线。

猎户相貌一般,有一只眼睛是瞎的。

可他摊位周边,却没什么人跟他抢位。

因此李牧一眼,就看中此人,认为他最有可能捕猎到低等魔怪。

魔怪也是生物的一种,或者说,是同类中的异类。

它们天生拥用各种类型的超凡能力,普遍具有强悍杀伤力。

当然了,魔怪之中也有强有弱,强的虽然足以毁灭城市,弱的却也经常被人类猎捕。

李牧之所以要买魔怪,是因为他发现吃不同种类的肉,对自己练血筋居然也有不同程度的增益效果。

故而,李牧动了脑筋,想从这世界上独有的生物下手,看能否大幅度提高自己的进度。

这边猎户听到一个温和有力的声音,抬头一看,独眼瞬时亮了一下,立马挤出笑脸:

“这位英俊的先生,您要找魔怪?那可找对人了。不是我吹,您在附近问问,射鸟的格列佛,绝对是有口皆碑的魔怪猎手。”

“射鸟的格列佛?”

虽然这名字怪怪的,李牧依然很有兴趣:“你的射术很好?”

格列佛矜持一笑,用吟唱一般的音调说:

“比枪还快,比针还准,鸟儿在天也逃不过我的箭,鱼儿入海也避不开我的叉。”

“不错,这位先生,格列佛的确是我们最厉害的猎手。”

隔壁几个猎户,正好没人光顾,居然也大声附和。

李牧见他们笑容真诚热情,倒也微微一奇。

“你们同行之间氛围不错,居然没有互相竞争。”

格列佛露出一个你懂得的表情:“我们如果互相竞争,只会便宜那群牧羊养猪的家伙。”

李牧意外地看了格列佛一眼,沉思。

这种合作排他的意识,需要共识,需要一个众人信服、实力服众的领头者。

而这也意味着,他们的内部凝聚力很强。

这群猎户,或许可以试着发展一下,帮助自己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