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李牧得到七筋百窍锻体术的第三天。
西尔福失踪的事尚未发酵。
领主苏泊尔还在参与贵族议会。
两日的苦练,让李牧练血筋的姿势从最初保持的单次七八秒时间,延长到二三十秒。
起床时,也越发精力充沛,神清气爽。
二弟也是挺且直,大而硬,持续良久,令李牧惊叹不已。
效果确实顶好。
可惜本地的女人都比较大体味,李牧当下还不怎么适应,没有试过滋味。
否则,有机会他倒要试试自己的大枪猛不猛,刁钻不刁钻。
另外,他对肉食的需求量也明显增大,迫切需要购买一批新储备。
这一日清晨。
苏泊尔骑士领笼罩在一片淡淡的黑雾中。
蒸汽纺织机呜呜呜响动。
为生活劳碌的工人们,晃了晃酸涩的脖子开始干活。
长满茧子的双手,在梭机下熟练拉线,让人眼花缭乱。
码头边,有一个猎户集市,是领内专门划分的交易点,防止有人打猎卖钱不交税。
“老板,你这里有没有捕猎过魔怪?”
李牧在摊位最大的猎户前,停下脚步。
此时他身穿一件黑色贴身正装,灰色皮鞋,头戴礼帽,举止优雅,一派年轻绅士该有的模样。
他黑发黑瞳,五官立体,微笑时散发着成熟的魅力。
再加上颀长的身材,白俊的面孔,倒是让李牧一进入这集市,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毕竟,这地方兽屎味、尿骚味、血腥味,比周边不怎么清洁的街道还要熏人。
像李牧这样一看就有正经职业的人,基本不可能来这地方厮混。
李牧被众人侧目,倒也安之若素。
他虽然低调,该有的行头却也不会少。
因为这能避免不少麻烦。
毕竟无论哪个年代,只要青年没正经事干,没消磨精力的事,就不免成为街头无赖。
这样的人,也是本地黑帮最大的来源。
而一個看起来有派头的人,往往能免除许多地痞的骚扰。
当然了,防备扒手偷袭也必不可少。
因为有的人不是地痞,却也可以兼职一下扒手,防不胜防。
此时,李牧面前这位猎户正百无聊赖地坐着,垂头用食指中指耍弄着一根细线。
猎户相貌一般,有一只眼睛是瞎的。
可他摊位周边,却没什么人跟他抢位。
因此李牧一眼,就看中此人,认为他最有可能捕猎到低等魔怪。
魔怪也是生物的一种,或者说,是同类中的异类。
它们天生拥用各种类型的超凡能力,普遍具有强悍杀伤力。
当然了,魔怪之中也有强有弱,强的虽然足以毁灭城市,弱的却也经常被人类猎捕。
李牧之所以要买魔怪,是因为他发现吃不同种类的肉,对自己练血筋居然也有不同程度的增益效果。
故而,李牧动了脑筋,想从这世界上独有的生物下手,看能否大幅度提高自己的进度。
这边猎户听到一个温和有力的声音,抬头一看,独眼瞬时亮了一下,立马挤出笑脸:
“这位英俊的先生,您要找魔怪?那可找对人了。不是我吹,您在附近问问,射鸟的格列佛,绝对是有口皆碑的魔怪猎手。”
“射鸟的格列佛?”
虽然这名字怪怪的,李牧依然很有兴趣:“你的射术很好?”
格列佛矜持一笑,用吟唱一般的音调说:
“比枪还快,比针还准,鸟儿在天也逃不过我的箭,鱼儿入海也避不开我的叉。”
“不错,这位先生,格列佛的确是我们最厉害的猎手。”
隔壁几个猎户,正好没人光顾,居然也大声附和。
李牧见他们笑容真诚热情,倒也微微一奇。
“你们同行之间氛围不错,居然没有互相竞争。”
格列佛露出一个你懂得的表情:“我们如果互相竞争,只会便宜那群牧羊养猪的家伙。”
李牧意外地看了格列佛一眼,沉思。
这种合作排他的意识,需要共识,需要一个众人信服、实力服众的领头者。
而这也意味着,他们的内部凝聚力很强。
这群猎户,或许可以试着发展一下,帮助自己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