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时来根烟放松,是吧?”
听到凯茨的声音,何塞抬头。
“你好,朋友。(西语)”何塞道,“我都没发觉你来了。”
凯茨递给何塞一根烟:“试试这个吧。还不错。(西语)”
何塞认识这款烟。他犹豫两秒,接过凯茨的烟,道:
“谢谢你,朋友。这可是好东西。”
凯茨坐在何塞对面,点燃一根烟。
两人就这么面对面坐着,默默抽烟。直到凯茨开口:
“你做赏金猎人多久了,冈萨雷斯先生?”
“我吗?”何塞思考几秒,回答:
“大概是26岁的时候吧。没错,26岁。那是1865年,当时战争已经结束了。”
“14年了,冈萨雷斯先生。”凯茨道。“真是长久的坚持。”
冈萨雷斯笑笑,道:“原来已经这么久了。我自己都没注意。”
两人又沉默片刻,这次由何塞主动开口:
“想听听我的一些事吗,朋友?介意我说说吗?”
凯茨点点头。“不介意,先生。乐意之至。”
何塞掐灭几乎抽完的烟,一手托住下巴,用西语说出自己的回忆。
“1860年,我还在毕尔巴鄂生活。后来我和我的一位老友—他叫弗兰·拉莫斯,我们决定来美国闯一番。”
“美国是一个极度混乱,也充满机遇的地方。我和弗兰来到美国之后,来内华达州的葡园镇生活,筹钱开了一家酒馆。”
“酒馆的生意很好,我们赚了一些钱。对有钱人来说不算多,但对普通人来说,我可以不谦虚地说,真不是一笔小数目。”
“我们真的算是很幸运的,在所有在美国生活的人里算是很幸运的。我们才来美国一年,就顺利地赚了钱。”
“葡园镇不算内华达州的大镇子,但也不差。我们赚的钱足够生活了。”
“我们在葡园镇生活了大概三个月后—好像是三个月吧,可能更少也可能更多,总之过了不算长的一段时间后,弗兰和镇子里一个姑娘相爱了。”
“一个美国姑娘,一个好姑娘,叫邦妮·约翰逊。长得漂亮,也很温柔。”
“一年后,弗兰和邦妮的女儿出生了,他们也就此结婚。后来战争爆发了,我们的生意受到了影响。但其实也没有很大的影响,我们仍然在赚钱。”
“我一直没有结婚。因为我没有遇到让我深爱的女人,而我又不想找一个不爱的人结婚。不过弗兰的婚后生活算是相当幸福了,他们的女儿也很可爱。”
“我们就这样在动荡之中生活到1865年,直到战争彻底结束。”
“本来以为一切都会越来越好,但命运往往喜欢捉弄人。有一次弗兰和邦妮去卡森市进货,顺便去大城市游玩,当时他们的女儿才4岁,路途太远,就把她留在镇子里让我看管。”
然后,上帝挽留了这个小女孩的生命。弗兰和邦妮在路途中遇到一伙强盗,丢了命。”
说到这里,何塞停住。他的声音有些哽咽,低下头,陷入久违的悲伤之中。
凯茨没有说话,只是又递给何塞一根烟。何塞接过,凯茨为他点燃,拍拍他的肩膀。
何塞花了几口烟的时间平复心情,继续用西语道:
“请别见怪,朋友。弗兰和我是从小就一起生活的挚友,我和他一起在美国收获了很多。想到他的离世,我就很伤心。”
凯茨点点头,低沉的烟嗓用西语道:
“我懂你的感受,冈萨雷斯先生。我们都失去过至关重要的人。”
何塞感激地看看凯茨,继续道:
“我从此痛恨所有匪徒,所有盗贼。这些都是毁掉别人一生的杂碎。”
“他们的女儿当时才四岁,她都不能理解父母已经离世是什么概念。我只能告诉她他们要去很远的地方,要等她长大才明白。”
“然后,我收养了她,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来养。我无心再经营酒馆,索性把它卖掉,把赚到的钱都存给她。”
“我不会忘记为弗兰复仇。于是,我成为了一名赏金猎人。”
“我知道我不是天资异禀的人,所以我锻炼了三年,先从最普通的赏金猎人做起。”
“谢天谢地,后来我终于成功为他们复仇。我杀死了那个团伙的所有人,活捉他们的老大,看着他在镇子里被绞刑杀死。”
何塞吸进一口烟,在深深过肺之后吐出。
“谢天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