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要黑了。”陆重山道,“天黑之前要回家。”
杜微澜憋着一口气,选了个位置,开始挖坑。
她是有经验的,身量单薄,可她力气大,这里土质又松软,半个时辰时间,她就挖了个细长的不正经墓坑。
杜微澜没置办棺材,用草席裹好‘干爹’,拖到坑里,填上土,最后将挖出来的土全都填进去,再插上一棵树当墓碑,这样一个坟就好了。
本就是个荒郊野外乱葬岗孤零零的新鬼,如今也算有了藏身之地,入土为安。
杜微澜也不跪下磕头,蹲在地上,烧了一把在路上叠的纸钱,念起佛家超度往生的经文。
陆重山全程袖手旁观,此刻听杜微澜熟稔唱诵经文,甚至盘坐在地上,手拍着膝盖打木鱼的节拍,不由微楞。
回去的路上,陆重山驾着牛车,杜微澜躺在死人躺过的车板上闭目养神。
卖身葬父,卖身葬母,卖身葬全家的戏码,她基本到一个地方就来一出。一来凑盘缠,二来寻开心。
杜微澜今年十四岁,在江湖闯荡已有七个年头,赶过车、卖过鱼、杀过猪、埋过人,当过乞丐、干过行脚商,迁坟刨坑也干过。
今日从头到尾,她说的话里就三件事没骗人。
一是,清水县劣等田地一亩地八两银子。
二是,她从京城来。
三来,那块地真是风水宝地。
捏着掌心里的五两银子,杜微澜盘算之后如何跑路。忽地,有马蹄声传来,她睁开眼,侧头去看,冷不丁对上陆重山的目光。
“念经挺熟,你信佛?”陆重山语气有些古怪,看人的目光也怪怪的,仿佛在透过表象看其他什么人。那目光,似乎要把人衣服剥了。
杜微澜不喜欢这样的目光,过于直白赤裸,仿佛她是称斤论两的肉。
“小时候在庙里住过几日,我不信这个,我是吃肉的。公子姓甚名谁,家住何处?晚上有大肘子吃吗?”杜微澜张嘴就来,说完一番话,只觉得口齿生津,腹中饥饿。
“你……”陆重山眉头再次皱了起来,面上染了阴霾。
“大哥!你怎么出城了?营里分了些肉,正好休沐,我就拿回来了。”随着马蹄声接近,一道清亮声音响起。
“咦,这是谁?大哥你怎么还带了个姑娘?”
来人年纪不大,不过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一身短打装扮,露出半截精壮的胳膊,他穿得寻常,胯下却是一匹骏马。
“这马威风吧,队长让我送回城里。”
这人倒是个活泼的,不等陆重山说话,就直接把挂在马背上的包袱塞给杜微澜。
“劳驾拿一下。”
杜微澜匆忙起身,勉强接住那沉甸甸,软乎乎,带着热气的包袱。羊膻味扑面而来,羊是刚杀的,肉还是热的。
杜微澜手抖了抖,将包袱放在车辕的位置。
“这姑娘长得好看,穿的是孝衣?家里人死了?节哀。”少年看清杜微澜的打扮,收了笑,言语多了几分郑重。
“我叫陆清江,今年十七,如今在城外的军营里谋差事。家住清水县桃杏胡同,院子里有一株枣树,门口就是水井。”
这少年倒是个自来熟的,说话时,直勾勾盯着杜微澜看,迫不及待道:“姑娘家住何处?可曾婚配?看我如何?我年纪小,可以等几年,等姑娘出了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