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正从一家人流量不是特别出彩的清吧离开,嘴里哼着驻场歌手演唱的《北极光》,在这个时代,一般来这种酒吧的人不是伤春悲秋的文艺范男女就是愤世嫉俗的刺猬青年,这里使他们抒发心中愤懑的温柔乡。而我于他们都不相同,干瘪的而破旧的钱包成为了我向灯红酒绿,性感热辣冲锋的最大绊脚石,能续杯的工业啤酒以及价格低廉的不太正宗的曼哈顿成了我在这家酒吧的白月光。
当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就知道他是个麻烦,这出自于我的职业直觉,当时的他像是被丢出家门的布偶猫,身上浅灰色的西装尽管布满了脏兮兮的不明物质却依然无法遮盖其做工的精细,头发枯黄的像是秋天路边的杂草,但是他的脸却异常白皙,安静的躺在墙角的阴影下,就像是常年躲在阴暗地下室的‘老鼠’,抱歉我这该死的贫乏词汇量,这应该是我当时绞尽脑汁才想出来的形容词。
尽管的那该死的直觉告诉我应该远离他远离这个有可能带来的麻烦,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可是我依然跑过去把他拉了起来,他睁开眼睛看着我,苍天在上那是一双我无法形容的眼睛,你很难想象这样一双眼睛会出现在一个三十多岁的‘流浪汉’的身上,莹润透彻,像是刚出生的捷克狼犬睁眼时那般懵懂无助。
说实话这种眼睛在当时让我心中一跳,因为我只在刚睁眼的婴儿,或者大彻大悟的高僧身上见到过,还有一种是我最不愿意见到的——失忆。
昏迷中年男人,失忆,做工精细的西装,阴暗肮脏的街角,还有耳后那道并不明显的x形伤疤,这一刻我多希望他只不过是路遇抢劫被人打晕在这里,可是看他衣服的污垢程度,很明显绝非如此。
随后,我将这个‘麻烦’带回了我在康庄大道的‘狗窝’,可能有人会说为什么要去帮助一个手脚健全的流浪懒汉,这世上需要帮助的人那么多,可他绝对不在需要帮助的行列,可这个问题哪怕时隔多年我也无法回答,仅仅只是单纯的感觉,单纯的不希望他躺在那脏兮兮的街角,他不应该这样,他应该穿着精致的手工西装,戴着虚伪令人作呕的笑脸,初入这如音乐会,舞台剧这般高雅的场所,捧着香槟与跟他一般的人高谈阔论,而不是如同流浪小猫般怯懦的缩在街角苟活。
至于说我为什么不把他交给警察,我想很可能是因为讨厌我的警察应该比喜欢我的多得多,有不少都恨不得将我‘杀之而后快’,嗯~大概也许就是这样吧,不希望把他交给他们。
相信很多人有时在见到一个陌生人的会感觉熟悉,他身上总有一些东西在轻触我的内心,无关心肠好坏,而我也说不清道不明,可能是他澄澈的眼睛,精致的西服,x形的疤痕等等......
对了,他叫马洛,我的生死兄弟。
——温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