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确实是一部好电影。
有一点让我十分不解:从前她提到自己的恋爱史的时候,总是说什么“七八段”“几晚上谈不完”之类的,听起来潇洒极了。如果说那语气里藏着一抹自豪的话,我也不会怀疑。可现在她再没有聊到过,好像变得讳莫如深。这仿佛是滔滔江水中兀然耸立的一块巨石,在她流淌的话语中撕开了一个缺口,摘走了一块拼图。而我呢,本就对这些话题最为忌惮,所以更没有谈论的意愿。
我们比从前更像情侣,比校园里任何一对情侣都更像情侣。我从来没对她说过“我喜欢你”或者“我爱你”,字筱雨却对我说了千遍万遍。也许正是因为她说的实在太多,“我爱你”的分量变得如此之轻,一下让我忘了自己其实有许多年没有听过这个词了,仿佛是上天派她过来补齐那些空缺的一样。
“我爱你”可以是太平洋,也可以是乌拉尔山脉,可现如今,它成了一粒沙子。可我的那句话还没有说出口,这让它的重量成了未知数。也许那句话对字筱雨来说尤其重吧?她虽然一句不提,但她每次抬起头我都能从她的眼睛里读出那殷切的期待——快说你爱我。
如果我一把抱住她,凑在她耳边说“我喜欢你”“我爱你”,她那天会高兴到疯掉吧?我有时甚至躺在床上想,要不明天就这么做算了。可脑子是这样想的,第二天起床后,我浑身的肌肉又会把我往思绪的反方向使劲拽。我不知道那突如其来的些许“好感”是不是青春的荷尔蒙在作祟,是不是大脑被她身上香味晕住的误判。我是发神经的,字筱雨不是。尽管她愿意陪我发神经,可她终究是神经正常的。直觉告诉我这样的两性关系不可能长久,可能我适合去精神病院里找对象。
迟迟不给她答复对我而言是很痛苦的,我想对她也是,尽管她每次见到我都会是一副笑脸——我有时遇到了烦心事还会阴着脸耷拉着肩膀呢。
快放寒假时,字筱雨在微信和我发消息。
“我和父母说了我们的事。”
“说什么了?”我有些紧张。
“说了你呗。我父母都很喜欢你哦,他们希望能见一见你。”
“太早了吧。”
可能是我的回答听上去像是默许了男女朋友的关系,她看上去很高兴,那晚上一下子给我发了好多消息。
我忽然意识到我们很少吵架,真的很少。虽然都是我先哄她,但她也不耍脾气,很快就“原谅我”,不管是谁的错。我想这对于吵架和闹矛盾之类的事情而言已经算是很理想的结果了吧?
也许根本的原因是她对我百依百顺吧,她隐匿了自己太多的任性,乃至本性。从前我印象中的她可不是这样子的。我知道她会变回来的,这样的每一天她过的都很累吧?
我究竟有什么好的呢?值得她这样去折腾?如果我是她的话,早把我自己一脚踹开了。她的狂热追求者不在少数,和把她视为眼中钉的人几乎对半开。可能我正好卡在了那两拨人中间吧——像投下硬币后,除了正面和反面以外立着的那一下。
我又开始迷茫了。但这次不一样的是我开始往她的那方悬崖倾斜了——我感到自己就要跌入那黑暗的还满是深深冷水的湖面了,并且还不觉得这是件坏事。是我已经丧失感知危险的能力、变得不再敏锐,还是字筱雨身上覆盖了无数我看不见的表示安全的化学信号?正是这些信号让那悬崖边的深湖变成了港湾,深水港还尤其适合停泊大型航空母舰。
提起航母,我就想到字筱雨生日时——她的生日在冬至前后——我送给她的礼物。她接过那个黑色大盒子的时候说“你不会给我送了艘航母吧!”
“如果你喜欢航母的话,我百分之八百会送。”
“哈哈,那你不用为航母破费了。”
我送她的礼物是几本书、一个蓝色的发光电话亭(那是我喜欢的电视剧周边)和我自己的打印的诗集,诗集里面收录了我高一到大三的几十首诗。她喜欢的不行。
她从来不送我这些“没用的东西”,而衣服袜子鞋子,吃的喝的用的甚至面膜都送过——我要面膜干什么?我从没见过身边有男的敷过面膜,至于我就更用不上了。它现在仍然压在我那装日用品的小篮子的最底下,不知道哪一天才会重见天日,也许就是它被当垃圾丢掉的那天。
我是对吃喝穿用最无感的那类人。我对吃无所谓。我心血来潮时会花几百块一个人去外面喝酒吃肉,有时可以连续半个月晚上只干吃两块泡面的干面饼果腹;我对穿也无所谓。我几乎不认识任何衣服、裤子或者鞋子的“名牌”,在我眼中都是最多穿几年就丢掉的东西;我对其它的日用品之类就更不必说了,这并不是说我邋遢,而是我质疑它们的价格且不屑于它们带来的社交效益。等我用的上它们的社交效益和使用价值以外的价值时,我再尝试去关注它们吧。
除此之外,我身上还有一个对男人来说很稀有的现象:我对汽车无感。当然,对电车公交车火车什么的都一样。我不像其他男生那样对街上那些汽车的名字和型号了如指掌,反倒几乎是一窍不通。我对汽车的兴趣都在儿时爷爷抱着我看马路上的汽车时消耗殆尽了,那时候天一亮我就缠着爷爷抱着我去看村口急驰而过的汽车。
要不是我对海军和航母感兴趣的话,我真怕自己会被男同胞们抓去当活体研究对象——因为我对烟酒、赌博和桌球也是很无所谓的态度。
我只是想自己的礼物不会经过肠胃之后就消失,不会掉色开线后被扔掉。我喜欢那些有艺术感的、能当摆件的礼物。关于这些我跟字筱雨提过一嘴,但她肯定是不会理解的。
我受她影响,开始渐渐听些当代的英文歌,也包括一些电子音乐,但喜欢的不多。英文歌我以前只听过迈克尔·杰克逊的。我喜欢的歌手中她最爱的是陶喆,还老是在我面前哼唱《今天你要嫁给我》的主歌部分。她还会唱《二十二》和《Susan说》,唱功中规中矩吧,没有她英文歌唱的好。
我生气难过的时候开始对她倾诉,遇到欢欣快乐也会与她分享,而她每次都会给我恰如其分的回应。久而久之,我都已经忘了我们不是男女朋友了,这界限早已模糊不清了。
“陶潜,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正值下班的晚高峰,桥上车流不息,人行道上也挤满了忙忙碌碌的行人,唯有我们静止,倚靠在栏杆上看桥下那并不清澈的流水。冬日的风冷冷的,可若是没有这风,空气定会显得太浊滞稀薄。
字筱雨盯着河那边的高楼大厦对我问出这句话,音量不大,像断断续续的碎冰块,这样清脆的音色还是第一次从她口中说出,这给她的话平添了些分量感。
“等寒假过后我就给你答案。”
“一定要到那时候吗?”
“重大的决定我总是回家才能弄明白些。”
“你这样太折磨人了吧。”
“对不起。”
“没关系呀,”她望向我的眼睛,路灯的白光像给她的短发淋上了一层雪。“你只要给我的答案是十分确定的就好啦…Yes I do~(我愿意)”
她哼唱着陶喆《爱,很简单》里的歌词,轻快地荡着一只脚。
“一定是确定的,很确定的。”我说道。
“有多确定?”
“要么老死不相往来,要么白头偕老。”
“啊?落差搞这么大呀?这不是给我的心脏玩蹦极嘛?”
“委实有点不近人情了,连我自己也这样觉得。”
她抓住我栏杆上的手,眼角的泪痣在白色的灯光下格外引人注目。她缓缓凑近我的耳朵,呼出的热气痒痒的,轻声说:
“听我说,我的左眼皮刚刚跳了下,我有很好的预感!我的脑海里没有别离,教堂的乐声回荡在穹顶。”
“这是谁写的?”
“我。”她浅浅一笑,好像笃定了我一定会这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