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八章 太华山(2 / 2)我能捡取别人的金手指首页

“相比较于令狐的普通,邻家有女渐长成的灵珊便如太华山盛开的灿烂繁花,让令狐只能苦涩的将心中的爱慕压在心底不敢表露半分,而专注于学业的灵珊也在不断在拒绝其他的示好者,始终在等着她傻兮兮的邻家哥哥。”

“可惜这种岁月静好被一个叫林平之的人打破了。”

窦弼停下手中的动作,忍不住想要发问,又怕影响到殷水流的谈兴。

林平之的之。

在本朝道门执政以后,作为当今道门的显赫标识之一,民间已经无人以之命名,便是他这个豪门庶子,也远远没有资格叫窦弼之,自然更无资格叫窦弼子。

“林平之虽然是从偏远县城来的太华山,家底却是不俗,更兼生得人模狗样,平日里总喜欢将自己扮作翩翩佳公子。”

听到此处,窦弼对故事的剧情发展,便已经有了几分先见性的猜测。

果不其然。

随着殷水流的继续叙述,那叫林平之的鸟厮,在太华山上使尽各种死缠烂打的下作手段,将渐渐抵挡不住他攻势的灵珊从令狐的生活当中硬生生的抢走了。

“这贼厮!”

不知不觉代入主角的窦弼听着不禁义愤填膺。

真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倘若在那方人世的太华山上,定然要为令狐仗义出手,将这个横刀夺爱的林平之阉割成小林子。

好在反转在三年以后到来。

令狐在临近下山历练之际,从痛彻心扉中鼓起他全部的勇气向着灵珊大胆表白,终于从林平之的手中抢得美人归,携手去往他们历练的繁华城池,从此过着没羞没躁的幸福生活。

“这个故事与水流兄有甚干系么?”

故事的结局倒也算得上圆满,只是实在过于稀松平常,让窦弼听完不禁大为失望。

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极其可怕,又或是在冥冥中感受到这个故事,与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连霓裳持爵乜来道:“因为这个故事里面的林平之,便是他。”

窦弼愕然道:“啊?”

他先前从情感中代入的是主角令狐,自然大为厌恶作为反派配角登场的林平之。

倘若殷水流即是林平之。

那……

只得讪讪道:“水流兄说的这个故事,与我以前看过的一本闲书,大抵上有几分相似,书里那甚大师兄也被后进入门的小师弟,将他青梅竹马的小师妹抢走了。”

殷水流疲怠的微微合上眼睛,对窦弼的话一时未作他想。

“临近下山历练的那一年的年中,林平之的家中遭遇巨大变故,从门庭若市沦落到门可罗雀,不过是短短数日时间。”

“不能再让人趋之若鹜的林平之,以为灵珊不告而别的分手,也是因为父亲的忽然失势造成的。”

他要说的故事还未结束。

主角换人。

“所以他酗酒,他颓废,他放浪,他要让自己相信,当时情窦初开的所谓一见钟情,不过少年慕艾的见色起意罢了。”

“随着放荡不羁的时日愈多。”

“他由此活成了一个专一的老涩批,专一的喜欢那些与灵珊长着有几分相似的放浪女郎,她们或是脸有几分相似,或是手有几分相似,又或是脚有几分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