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两银子,虽然已经是普通人家一年的口粮,但对于一掷千金的江湖侠客来说那就是九牛一毛。
更别说是藏锋了。
不说远的,就说在那小城小花楼。宇文宝强的军师王道给藏锋送来的银票就有一百三十一万四千五百二十两。
整整一百三十一万四千五百二十两啊!藏锋全都给了那老鸨子福大奶奶。只是一夜啊!藏锋便花去了这一百三十一万四千五百二十两。
区区三两银子算得了什么,真真是不值一提。
藏锋急忙将手放进怀中,想从怀中掏出银子付账。
他现在心急如焚,一刻也不能等待,急着去寻刚才那道窗外的倩影。
像,真的太像了!那人像极了他的一个故人,一个相隔千年的故人,一个刻骨铭心永难忘怀的故人。
他这一掏才发现自己身上竟分文没有,这可真是有些尴尬了。
想来也对,像他这样的人,金银早已是累赘,他带钱的时候真不多。
如果是今晚以前的藏锋不给钱也就不给钱了,谁也挡不住他的步伐。
但此刻不一样了,此刻的藏锋不是那个暴躁的藏锋了,不是那个嗜血的藏锋了,不是那个毫无节制的藏锋了。他又变回了那个讲文明、讲义气、讲道理的“三讲大侠”。
“老板,本公子出来得匆忙,身上并未带有银两,你看能否行方便,此刻本公子有急事,来日我还你百倍千倍如何?”藏锋和颜悦色道。
那老板笑了,满脸的嘲笑。
“呵呵呵,百倍千倍,你觉得我会相信你这番鬼话吗?怎么低级的谎言傻子才会相信,小子,当我这是什么地方?今天你要是拿出钱来还则罢了,拿不出钱来,那我就只好拉你去见官了。”
老板说着一把抓住藏锋手腕,大有不依不饶之势。
藏锋有些微怒。
这老板好是无礼,竟然直接上手了。
但鉴于是自己失理在先,他还是按耐住了内心的不满,只是将手轻轻一甩,轻而易举便挣脱了那老板的束缚。藏锋不喜欢别人碰他,更不喜欢别人抓着他的手腕。
“区区三两银子至于吗?本公子又不是不给你,再说了你这些酒菜本公子可是一点没动,你要是误了本公子的大事,你可要后果自负。”藏锋道。
他现在只想早打发了这势力的老板。他的耐心有限,要是好说歹说不行,他可不做那“三讲大侠”了。
大侠可不好做,这也是为什么藏锋当初要入魔的原因。以欲望入魔,证得无上逍遥大道,快活无敌于世间,何其美哉?
“小子,你可知这是什么地方,这里是玉泉郡,我们郡王执法如山,没有人敢在这里乱来,走!我这就拉你去见官。”老板似有所倚仗,底气十足道。
经他们二人这一闹,酒楼里的食客们纷纷看了过来,无不在对藏锋议论纷纷,指指点点。
他们无非是说藏锋吃霸王餐,摊上事了一类,窃窃私语,叽叽歪歪,典型的一幅吃瓜群众表现。
喜欢看热闹向来是路人的天性,陌不关己,高高挂起,从上帝的视角审视他人,满足内心的那一份八卦心。
藏锋万万没有想到就因为区区三两银子,竟然让他陷入了如此尴尬的地步。耽误了怎么长的时间此刻再追必然是来不及了,而这一切竟然只是因为区区三两银子。
藏锋已经处在发怒的边缘。
有时候规矩或许能使一切事情便得规范,但也要看对什么人,对什么事。像藏锋这样的人,他一句话便是规矩,便是法令。谁要是企图用这世俗的规矩束缚他,那这个人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
很明显,这个酒楼的老板就是这个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