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劳动纠纷再次开庭(2 / 2)深秋之恋首页

审判员:双方请看一下对方各自的证据。(书记员将各自的资料传递到双方手中)

赵海深:对各自的证据是否有异议?(十分钟后)

陈律师:有!

审判员:请讲?

陈律师:我方当事人是残疾人,干不得体力活,为何还要将我当事人调遣于30公里以外的库管岗?有歧视和故意调岗的嫌疑,不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

审判员:被告是否有疑问?请答辩与提问!

刘律师:有,第一公司经营需要,整个办公区域搬迁,第二,公司在提供住宿、餐饮、交通车等必要协助和补偿措施的情况下要求李子健到上班,在工资待遇不变、工作性质相近的情况下,将工作岗位由采购部采购文员调整为生产部库管员,合情合理。

审判员:请原告答辩。

陈律师:据我当事人诉说,库管员要搬运货物。

审判员:请被告答辩。

刘律师:道听途说,有何证据证明?

审判员:请原告答辩。

陈律师:我的当事人父亲曾经就在车间呆过,他很是知晓。

审判员:请被告答辩。

刘律师:该当事人的父亲,已离职多年,我司对其岗位职责,在2年前已经进行了细分,库管岗没有所谓的重体力消耗的工作内容。

刘律师:李子健即便不同意调岗和变更工作地点,完全可以选择自行辞职,答辩完毕。

审判员:请原告答辩!

陈律师:我当事人不想离职!

审判员:请被告答辩。

刘律师:即然不想离职,那就服从公司的合理安排。

审判员:请原告答辩。

陈律师:我当事人是被迫于离职!

审判员:请被告答辩。

刘律师:没有所谓的被迫离职一说,原告当事人只是想得到高额的赔偿金而已。

刘律师:不愿意接受公司的合理安排,我方也做出了合法的经济补偿。

审判员:请原告答辩。

陈律师:我方觉得补偿不合理!

刘律师:我司一直秉承合法合规经营和管理原则,原告当事人反而无故旷工长达15个工作日,我方并未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原告当事人还敲诈勒索高额的赔偿金,请问,这又作何解释?

法庭里,律师们舌战激烈,为各自的客户力争权益。

谈判场上,双方各不相让,激烈的辩论如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让人感到惊心动魄。

经过三个小时的争辩后,中场休息半小时。在官司中场休息的时刻,法庭内弥漫着紧张而严肃的气氛。法官敲下法槌,宣布中场休息,为双方律师提供了调整策略和准备下一阶段的机会。此时,法庭内的目光聚焦在中央,等待双方律师的下一步行动。

在这个短暂的休息时间里,法庭内的空气似乎凝固了,只有偶尔的脚步声和低声的交谈打破这肃静。尽管是中场休息,但每个人都知道,这场官司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判决。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官司的中场休息即将结束。律师们整理好文件,再次站到自己的位置上,准备迎接下一阶段的挑战。而法庭内的观众也屏住呼吸,期待着接下来的精彩对决。

五小时的轮番对阵后,当官司即将判决时,法庭内的气氛总是紧张而凝重。律师们紧张地准备着最后的辩护,而当事人则怀着各种复杂的情绪,期待着判决的结果。在这个关键时刻,每一句话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结果。法官在听取了所有证据和辩护后,将根据法律做出公正的裁决。无论结果如何,都将是法律对事实的最终认定,也是正义的一次实现。

审判员:现在,我宣布法庭对本案审理完毕。接下来将宣读判决结果,请全体起立!

审判长:审判结果如下…….

1、确认原告李子健与被告公司自 2017年 10月 6日至 2021年 10月 19日存在劳动关系;

2、被告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七日内支付原告李子健经济补偿 16000元;

3、驳回原李子健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要求赔偿5万,补缴社保)

审判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审判长: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0元,由原告李子健负担。

审判长:该判决为一审判决,我院对当事人双方的争议,进行了公正的认定、判决、裁定,任意一方的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向我院的上一级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书记员:本案审理结束,现在闭庭!

在法律的天空下,感谢法院的公正裁决!官司虽说不是全胜,但心情愉快,自信满满,未来的道路显得更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