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山,素装银裹,孤零树枝插在地上,沉重的靴子陷进厚雪之中。
随着一口粗喘的热气吐出,莫里斯擦下脸上早已冻成茬子的汗水,提起一口气,接着往深山方向走。
一边走,约莫二三十的褐发青年边懊悔早上抽风。
昨晚,他老爹不知发什么神经。
说是听到神祇指引,他们一家将在群山找到至宝,自此不仅衣食无忧,还能摆脱生老病死,跟那些教堂的家伙一样,充满力量。
他当然不信,但架不住老头一直在耳边唠叨。
之后,经过一夜的摧残,莫里斯只能在老头满含期望的眼眸下进入群山,去找所谓的‘至宝’。
可打早上进山,一直到晚上,干粮都吃光。
他都没见到所谓的‘至宝’!
莫里斯只能懊悔早上心软,听信老头的胡诌。
当下只能空着肚子往家里面赶,默默祈祷雪势不要再增大。
抬头看向天势,午时的缥缈小雪,到了晚上趋势渐大。
要再增大,他只能够找个洞穴,靠着运气看看能不能度过一晚。
“呼~~”
吐出一口气,莫里斯步伐加快,顶着风雪在愈加昏暗的天色下赶路。
突然,莫里斯还没走几步。
一些淅淅索索的声音在周围响起。
他心中一紧,伸手摸向怀中。
借着夕阳落下余晖,隐约可以看到他怀中揣着一把AK-101。
世界上,你要说哪把枪最强,可能没有绝对。
但是,熊国的AK系列是当之无愧的野战之王。
AK系列可以完美的适应各种恶劣环境,同时,因为其亲民的造价,它也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枪支。
而莫里斯这把AK-101则是现代化产业的AK,比原版性能强上不少。
是他从军营的老朋友那边搞来的。
“咔咔”
随着上膛声响起,莫里斯站在原地,警惕目光不断扫视周边。
作为一位有经验的老猎人,他的直觉一向很准。
他知道,雪地里有东西在看着他。
要真的跟傻小子一样乱动,露出破绽,说不定他就再也看不到自己那个唠叨的老头。
空气间安静下来,一种莫名对峙在雪地上进行。
不久,雪势加大,风势愈加猛烈。
莫里斯状似一尊没有生命的雪人,全身上下皆被大雪覆盖,外表只有一双眼眶下的眼球在保持活动。
“啪嗒..”
动了,风雪中的某个东西先莫里斯一步,开始活动。
紧接着,一道,两道,三道...数不清的赤红眸光在雪地里面亮起。
莫里斯脸色难看至极,伴随一只庞大的身躯在不远处丘包上站起,他悬着的心终于死了。
“嗷呜~!”
“嗷呜~”“嗷呜~”“嗷呜~”
是了,没错,雪狼群。
还是一群有狼王的狼群!
一定是他上山的时候被这些家伙看到,不然它们不可能在他没知觉的情况下,将他团团包围。
抬头看去,那站在丘包上的狼王,威风凛凛,堪称成人的庞大躯体,飘顺的白色白发在夕阳余晖下,更显神采。
要是平常莫里斯见到它,他肯定会号召全体男人来上一场狼群竞赛。
但现在...
“砰砰砰!!!”
夕阳终是隐去,夜幕降临,苍穹受到群星呼唤。
斗转星移下,白色皑皑中火光如舌,莫里斯匆忙撤走,不时咽呜狼叫响起,他的身影被掩盖在风雪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