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只近两米高,体长四米有余的巨型山雉胡吃海塞,诸多妖兽的眼神皆是微带异样。
他们的血脉都非凡种,虽然还无法开口说话,却已有灵智,知晓利害。
青狐的眼神也是愈发鄙夷。
暗道真是蠢笨不堪的无知妖兽,这么吃也不怕把自己吃死。
狐小言倒是觉得有趣。
先前看刘锡那种饿死鬼投胎一般的吃法,还偶尔担心他的身体,但既然他连妖力都练出来了,也就对其天赋心中有底,没那么担忧。
至于进食的姿态问题,狐小言倒从没想过。
她自己就是百无禁忌之辈,虽然拥有传承记忆在身,平时也根本不会顾忌“礼仪”之类的东西。
只是想到以刘锡的这种吃法,怕是寻常灵妖也难以做到,不禁有些得意,暗感自家小弟给自己长脸了。
“殿下,这位小友……”
重微也注意到了刘锡的进食状态,表情微露错愕,旋即又略显迟疑地看了看狐小言。
他倒是不心疼这些果实。
凡事有度。
事实上对妖族来说,一定时间内能吸纳的草木能量是极其有限的,普通灵果吃多了绝对有害无益。
一旦摄入过多,那些残留下来的渣滓,很可能会化作体内永远难以摆脱的桎梏。
未来再遇到更好的奇珍时,反倒平白错失机缘。
“没事,我这个小弟别的方面不好说,论起吃来还没谁是他的对手。”
“哦?”重微惊讶地打量了刘锡一番。
“这倒是有意思。先前殿下说要接个小兄弟过来,当时我还感觉奇怪。现在一看,能与殿下为友者,果然都不同寻常。”
重明鸟在人间活动的年代,足以追溯到上古时期。
那时候连商周都还不存于世,教化礼仪与后来的人族截然不同。
对于那时的人类来说,“能吃”本就是一种美德。
吃的多了,力气就大。
无论后续的开山、填河、耕种、捕猎、修行,都会更有效率。
甚至在某些部落之中,最能吃的那个人,还会被推举为部族首领。
所以,对刘锡“能吃”这一点,拥有不少传承记忆的重微不仅不觉得鄙夷,反而感到极为亲切。
加上彼此又同属羽族飞禽,忍不住出言道:“殿下,您何不考虑让这位小友在祗支城多呆些时日?我看他修为还低,有个落脚之处总不是坏事。”
“……”刘锡眨了眨眼,心头有些发懵。
这位城主是什么情况?
赏识我?
果然“刘彦昌”这个名字自带气运加持吗,不愧是未来能被三圣母看上的人。
狐小言看了刘锡一眼,没有马上回答,而是说道:“前辈,其实这次还有件事想托您帮忙,也关乎我的这个朋友。”
“殿下直说便是。”
“距离祗支城以北两百里外的毒棘血沼中,有赤血珠生长。但那里环境恶劣,毒气弥漫,我担心金易修为不足,贸然涉足会有风险,想劳烦您走上一趟。”
“赤血珠?”
一听这个名字,原本还漫不经心的青狐灵妖眼中猛地闪过精光,看向城主,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别看狐小言瞧不上赤血珠这种级别的灵果,实则对于绝大多数妖族来说,这种奇珍已经属于天材地宝了。
哪怕青狐身负问道级的妖族血脉,但毕竟修为还低。
若能吃下赤血珠的话,依旧对自身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