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章:通缉令(1 / 2)从西部开始杀穿美利坚首页

假如顺着查尔斯·雷克顿的家谱往上查,就会发现他祖上八代干的都是一个买卖——人命买卖。

收钱杀人,这活儿看上去好像很牛b,但干活儿的时候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

就比如查尔斯的曾曾曾祖父,他就是因为兴奋之下误舔了自己那涂了毒的刀而导致没干掉目标却反而干掉了自己。

又或者查尔斯的祖父,他死到临头时才发现自己的目标竟然是个同行,而且还是业界顶尖大佬,绰号「响尾蛇」。

如果把故事的主人公换成这位响尾蛇,那么接下来的发展大概就是《响尾蛇复仇记》或者《这个响尾蛇不太冷》之类的情节。

但主人公是查尔斯的祖父,所以这个故事就只能以查尔斯的祖父被「响尾蛇」轻松反杀而告终。

再说说查尔斯的父亲,他在查尔斯三岁大的时候就被某个神探指控犯下杀人案,第二天就死在了绞刑架上。

杀手这个职业,没几个能得善终的。

查尔斯对这一点深以为然。

所以他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他转行去当赏金猎人了。

虽然都是靠杀人赚钱,但至少赏金猎人不用忧愁自己未来因谋杀被吊死在绞刑架上。

不过有一点不得不承认,赏金猎人这行的入行门槛实在太低。

只要你能随便从街上或地上捡到那张被称作通缉令的破纸,并且目的不是为了捡它用来擦屁股即可。

虽然以上门槛将大部分乞丐拒之门外,但仍无法阻挡一些抱着“试一试又不会怎样,万一撞大运就发财了”——类似这种想法的,诸如小偷、强盗、农夫、矿工以及小部分不缺厕纸的乞丐的加入。

这些没有任何职业素养以及个人素质的三教九流组合在一起,甚至将赏金猎人这一行当的职业形象拉低到比这些人的本行还要令人鄙视的程度。

这一行业乱象令查尔斯痛心疾首。

但赏金猎人中仍有小部分实打实的专家。

亚利桑那州这块地界,就有一个绰号「风暴之眼」的家伙能跟查尔斯斗的不相上下,两人经常为了猎物明争暗斗,互有胜负。

而且最近又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个不知名的女猎人,已经成功抢了查尔斯好几票了,使得他好不苦恼。

但现在一切苦恼都烟消云散了。

因为查尔斯已经先行一步寻到了一个相当有份量的猎物。

姓名:安德烈·柯里昂,24岁,亚裔。

罪行:随地吐痰,勾引良家妇女,叛国,以及计划毁灭世界。

赏金:5000美金(不收活口)。

查尔斯笑呵呵地看着面前这位正表演着不知从哪里学来的低劣扑克魔术的猎物,高兴地跟着人群鼓起掌来。

他很确定,周围没有抢饭吃的同行。

就算是有,也绝对抢不过他。

这个叫佩森镇的地方不知道有什么毛病,镇口竟然派有守卫,更过分的是竟然禁枪。

多亏了查尔斯的枪非同寻常,才巧妙的避过了守卫的搜查。

说起他的枪,那是一把由他自制的,外形酷似一把拐杖的双响枪。

无论是从设计制造,还是加工组装,都由他一手完成。

如果不是当了杀手跟赏金猎人,他本来可以专心当一名前途无量的枪匠的。

查尔斯举起「拐杖」,扣动隐藏在握把处的扳机。

砰!

这一枪没打中。

开枪的人本来也不打算打中。

这是查尔斯的习惯,或者说他的特色、特点。

他杀人从来不用第三枪,他的枪也装不下第三颗子弹。

还有,他杀人也从不用第一枪。

看着被枪声吓得呆愣在原地的镇民,查尔斯冷峻的面庞浮出一抹笑容:

“第一枪宣告我的到来!”

他将「拐杖」对准安德烈,冷冷道:

“第二枪意味你的离开。”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