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2章 最大的不公平(2 / 2)东京:漫画搭档双胞胎姐姐首页

换言之,倘若给了作画版权,只要他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就可以靠手里的版权,给浅羽清志造成很大的麻烦。

乍一看,这对作画来说毫无益处,损人害己。

可……倘若有资本介入呢?

倘若资本许诺了他好处呢?

浅羽清志跟普通漫画家是不一样的。

记忆中的前世经典作品,让他有能力将公司做得很大。

而部分版权落在别人手里这件事,则有可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成为资本打击浅月社,打击他的突破口。

倘若那些人暗地里被资本联合起来,某天突然集体爆发,绝对能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甚至,或许哪一天,除和子以外的那些合作者会主动联合起来,以版权要挟他,要求更多利益。

并不是说这些事一定会发生。

而是说,一旦给了作画版权,这些事发生的概率就不是0了。

分散在外的版权,会成为他和浅月社的弱点。

“合作?”竹月和子微微蹙眉,迟疑了下,道,“浅羽君,恕我直言……”

“什么‘恕我直言’……”浅羽清志失笑道,“和子你有话就说好了。”

“浅羽君是想只给分成,不给版权吗?”她问道。

浅羽清志点点头。

竹月和子摇头道:“我不太赞同。我觉得,学姐之前说的方法才是最合适的。最起码,在灵能这部作品上,是最合适的。”

浅羽清志想了想,道:“原作与作画分享版权,不是常理吗?就像我跟你合作一样。不分享版权,也该分享收益才对,不是吗?”

“但那是在无法确定作品商业前景的情况下呀!”竹月和子道,“打个比方,一般情况下,合作画漫画就好比是两个人各拿100万,一起创业,因为无法预知前景如何,顶多只是‘看好’、‘不看好’的程度,双方各占50%股份,没问题。但灵能这部漫画,却好比是浅羽君你一个人先把公司做到了一亿估值,这时你让另外一个人拿100万入伙,给他50%的收益,这合适吗?”

“浅羽君,这世上辛苦的人很多。工地上的工人、办公室里的白领、火灾现场的消防员、烈日下巡逻的警员、半夜还在工作的出租车司机……这些为了生活奔波忙碌的人,他们哪个不辛苦?”

“作画是辛苦,可真的辛苦到需要给他那么多收益吗?”

“灵能是一部可以清晰预见到商业前景的漫画,为其作画的人不需要承担‘作品前景不可知’的风险,仅仅只是付出了劳动,而且并非不可替代,他的劳动值那份收益吗?”

“这跟轻小说漫画化时,小说原作者和漫画作者分享版权又不一样,因为轻小说和漫画的受众不同,很多热门的轻小说,漫画根本卖不出去。可灵能不一样啊,灵能只要画成原稿,起码是一部卷均几十万的作品。”

“浅羽君,你的做法,就好比是随机挑了个路人,然后塞给了他一笔海量的财富。”

“可与其将那些财富送给某一位幸运儿,不如拿它们去发展公司,让钱流动起来,让自己受益的同时也能让更多人受益。”

“或者,你也可以拿去做慈善。”

“再或者,用来改善一下业界也好。浅羽君不是准备做动画吗?多给底层从业人员一点报酬,既能让作品变得更好,又能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或许,最终还能逼得其他公司也提高给底层人员的待遇呢。”

“哪怕是从社会的角度出发,那些财富也该有更好的用法。”

“或许你觉得,原作和作画五五分成是公平的,但在我看来,像灵能这样能清晰预见到商业前景的漫画,给作画分成是对其他人而言最大的不公平!”

“将一笔巨大的、可预见的财富轻率地交给某一位幸运儿,这既不公平,也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我知道浅羽君喜欢华夏,我想说的是,华夏那边有句话叫过犹不及。”

“浅羽君,大恩反成仇的事也并不少见啊。”

竹月和子有句话说错了。

对其他人而言,这世上最大的不公平是浅羽清志这个人。

但她的意思,他明白了。

看似公平的行为,因为作品商业前景能清晰预见的缘故,反倒成了不公平。

因为作画没有承担任何风险,不是创业者,他只是付出了劳动,是搭顺风车的,是蛋糕做好后才过来分蛋糕的,是半路摘走一部分桃子的。

他们的劳动与收益是极度不匹配的。

竹月和子只是在谈灵能这部漫画的情况,但浅羽清志却知道,他所有的作品都适用这个道理。

从这点上来说,他将版权分享给她,也是不公平的。

但他乐意。

至于其他人……嘛,确实草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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