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章 为战而狂(2 / 2)我真不是狂战首页

“不好,吴昊要逃!”凌群云明悟了过来,立刻挥手叫来传令兵,大声的下达着总攻的命令。

“传令,让无畏军替代先登营攻城!让刀锋铁骑绕开东宁,给我往前追击吴昊小儿!”

“传令,全军进攻!擂鼓,三通震天,号角齐鸣!!”

不多时,浩荡的白衣军团开始出现骚乱,稍作整顿之后通天震响的大鼓发出连续三声的轰鸣,一排排号角从中军大纛的位置伸出,对着城池发出了低沉凶狠的咆哮。

“无畏先锋,披甲执锐!”

“杀!!!”

一排排队列整齐,气血旺盛直冲斗霄的精锐白甲兵士,一手圆盾,一手钢刀的接替原先的先登营,速度更快的对城墙发起了进攻。

这些战士非常古怪,明明披甲率并不高,可是箭矢射在他们身上就好像射在一层铜皮上一样,刀枪不入,力大无穷。

正在城头上一边指挥,一边奋战厮杀的唐柿见到这些敌人,心都凉了半截,撕心裂肺的大吼着:“坚持!坚持住!我们身后是家乡,是二十万父老乡亲,城破之时,三日不封刀!今日城在人在,城亡我亡!”

“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战局越发壮烈,面对这一群已经淬体的武者军团,城头守军的战损率急剧攀升。

往往守军长枪刺出,只能入肉三分,而对面反手一刀挥出,守军就得盾碎人亡。

可是孟欢却没有看到这支孤军奋战的军团出现退却,在知道自己不是对手的情况下,他们放弃了手中的兵刃和盾牌,将自己当做落石,抱着这些强大于自己的武者从十数米高的城墙上跌落。

凌群云心中也在滴血,无畏军是齐国最珍贵的宝藏军团,他的军团配置的也不算太多,战损过重的话,和打了败仗有什么区别?

可是东宁城要拿下,吴昊也不能放过,整个东宁城内,除了城楼上傲视敌营的孟欢以外,就属吴昊最值战功。

孟欢单手拧起放在身边的钢刀,看着蜂拥而至的白色海浪,气势汹汹的起身。

唐柿见到孟欢有所动作,立刻一路冲来,气喘吁吁的询问着:“孟大哥,您这是作甚?”

他可记得,孟欢答应他的事情是抵御凌群云,可没说过还会帮他亲自守城杀敌。

“帮我指指,凌群云在哪儿?他穿着打扮是什么样式?”

唐柿犹豫了片刻,指了指城外中军位置,那位身穿银白鎏金虎头铠,头顶麟冠亮白兜鍪的英武汉子,恨恨的说道:“我等还能坚持,且等此贼靠近,兄长再一击必杀。”

“此刻出击,若是凌群云见势不妙,用战兵围堵,消耗兄长你的体力。反而会让兄长白白丢了性命!”

“哈哈哈哈!”孟欢放声大笑,别人不了解血炼神通的特性,不了解荧惑的特性,可他清楚。

这位大佬对于血气从来都是来者不拒,可人越多,荧惑就越兴奋,给予他的力量也就越庞大。

人海战术?作为一个职业刷子,靠汲取血液当汽油的人来说,人多有用吗?

“孩子,你知道什么是狂战吗?”

唐柿愣在原地,狂,可不是一个好词汇,至少在当下是贬低别人精神失常,狂妄自大的意思。

但是加上狂战,唐柿还真不好回答。

孟欢也不作解释,放开心神任由左手中的血气开始蔓延全身,炙热的血流让他的毛孔散发出浓郁的红色血雾萦绕周身。

一头枯败的白发拉长到及腰的位置,原本白皙的皮肤也变得通红,双目中闪烁的红光让他像是从地狱爬出的恶鬼。

须发皆张,面如恶鬼,在唐柿眼中,孟欢脸上每一根汗毛似乎都在肆意张狂,就像是一头发疯的公牛,狂热、勇猛、无畏!

“呲~~”

灼热的白气悠长的吐出,孟欢发出震天的怒吼,重重的喘着粗气,愤怒得咆哮声响彻整个战场!

哪怕是已经见过孟欢这幅造型的人,都会忍不住再次惧怕起来。

只见这只修罗恶鬼高高站在城楼马面之上,单手握刀指向齐国大军中军大纛。

嚣张的模样格外让同袍安心。

“凌狗!可敢与我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