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唯一一个没有掺和这些的就只有四圣一教会,不同于突然活跃起来的其他教会,从外网开放就一直特别活跃的四圣一教会反而在这个时候安静了下来。
为了夺取国教的地位,在这些教会火上浇油,彼此掀老底的情况下,围绕着宗教信仰的争论也越发加剧。
甚至这些教会还通过管理部表达了他们的意愿,万神殿教会表示:如果罗兰愿意,他们愿意承认罗兰是利托里奥的继承人,新一任万神之神;其他万神殿异端教会则表示:只要罗兰愿意,什么利托里奥,完全不认识,万神之神从古至今就只有一人,那就是罗兰。
而东纳尔本地骑士信仰的教会则也纷纷表示愿意将至高神的位置挪开,让罗兰坐上去。
对此,罗兰自然是完全无动于衷,说得好,但感觉不如四圣一教会。
要是罗兰真在意这些,那他为什么不选四圣一教会?他们撑死了也只是把罗兰融入他们原先的体系里,成为他们神系里的其中一员,而四圣一教会可是只信奉罗兰的一神教信仰。
四圣一教会的教义里,四个神名都只是对罗兰不同侧面的描述而已。
所以,他们向管理部提出来的意愿屁用没有,不管是罗兰还是执行委员会,都不是很关心。
不过,为了中止跟宗教信仰相关,且越发激烈地辩论,执行委员会最初也拟定了一份改革法案。
经过执行委员会十二票除罗兰外全票通过,执行委员会通过了将四圣一教会设立为国教,并根据罗兰先前制定的原则,允许其他信仰教会正常活动的改革法案。
对此,罗兰则用一票否决权直接打了回去。
国教?什么国教?什么年代了还在玩政教合一这一套呢?
罗兰明白,宗教信仰是不可能断绝的,但是设定国教,允许宗教力量干涉政治这种事情,罗兰是绝对不会允许的,必须政教分离。
因此,在罗兰的独断的命令下,国教法案才没有真的推行下来,而是换成了现在的这份改革方案。
【信仰自由】改革法案包括信仰自由,信仰平等以及政教分离三大原则。
律法将规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即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选择和信仰宗教的自由。
其涵义包括: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教会或者那种教会,一切合法教会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或者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信仰自由要求任何委员会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同时,律法的信仰平等原则也要求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政教分离明确了教会权力范围,任何教会活动都必须建立在【黄金律法】的约束范围之内,任何教义都需要经过管理部审核与批准,所有教规只为道德上的鼓励,禁止教会以违反教规为由惩罚教徒。
除开出教籍外,教会无权对信徒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
此外,禁止任何人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秩序、损害公民的身体健康或妨碍委员会运转;教会在进行宗教活动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不得与外国的宗教组织和团体发生组织上的隶属关系。
罗兰翻阅着这份改革法案,确认跟之前看过的草案差不多后,罗兰也就通过了这份改革法案,
随后,罗兰将这份改革法案放在一旁,看向了它下方的附件。
这是罗兰让管理部和行政部一起整理出来,关于委员会内部教会详细情况的总结报告。
映入罗兰眼帘的便是管理部根据内部数据,结合教堂,教士和登记信徒数量统计出来的教会规模排名。
而所有教会里,目前规模最大的教会,是罗兰完全没有想到的一个教会:四圣一教会。
作为委员会最年轻的教会,完全是从无到有慢慢建立起来的教会,罗兰完全想不到其他教会怎么会输给他们。
四圣一教会成为委员会的规模第一的大教会?真的假的?
罗兰有些意外,翻着报告,看向了行政部和管理部记录下来的信息和数据。
不同于其他教会,四圣一教会是从隐秘教团,后面才被诏安收编的教会。
由于之前是隐秘教团,很多成员都是挂在其他教会名下的,而在被诏安后,这些成员也顺理成章地转到了四圣一教会,而且,他们自己走的时候,还顺手把他们在其他教会发展出来的其他教士也带走了。
于是,四圣一教会就迅速拥有了一批精锐成熟的教士,拥有了传播信仰的人员基础。
虽然因为管理部批给他们的资金不多,而且作为新兴教会,他们也没多少资产。
但是作为嗅觉最为灵敏的教会,四圣一教会抓住了委员会重建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机会,主动参与了大量城市建设项目。
由于委员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四圣一教会通过参与建设项目,白嫖了一座又一座教堂。
而且,四圣一教会也特别大胆,一旦项目完工,就会丢下一两名教士留下来负责传教,其他人则继续报名跑去其他建设项目。
此外,作为急先锋,四圣一教会也经常会主动报名各种困难的建设项目,投身到偏远和困难地带,很多边境和偏远城市由于只有四圣一教会入驻,在没有其他教会的竞争情况下,这些城市基本上都是皈依了四圣一。
虽然其他教会也有这种人存在,但其他教会都是一些教士的私人行动,比不上四圣一整个教会的一起发力。
此外,四圣一教会也不排斥外族,不管是精灵,半身人,还是侏儒和地精,四圣一教会都会派出教士去他们的聚居点建设教堂和传教。
就算没有扶持政策,只要当地市政厅愿意批一块空地给他们,四圣一教士也能直接在空地搭个小木屋,然后再来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