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81章 :公民原则(2 / 2)从野法师到巫师王首页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脑子没有问题的人都知道修复银锻炉的重要性,因此,他们一个个都是全身心地投入了银锻炉的工作,哪有时间去掺和外网的大辩论。

因此,当他们还在努力工作时,他们不知道的是,由外网大辩论产生的一份足以影响整个委员会的法令已经进入了最后的签署流程。

战争委员会,以对抗绿潮为目标和原则的准军事化临时政权,作为黑岩政变后才诞生的简陋政权,由于罗兰广泛吸纳和团结一切力量的原则。

战争委员会至今已经吸收了包括人类,矮人,地精,半身人,侏儒,月精灵血脉的半精灵,太阳精灵血脉的半精灵在内的大量种族。

而且,这还只是战争委员会内部人数超过万人的大种族,战争委员会内部还存在着其他人口较少的智慧种族。

不知道多少年前就从北境跑到这边的半兽人和兽人;跨过海洋,受雇而来最终选择加入委员会的豺狼人佣兵们;少量游历定居于此,协助委员会对抗绿潮的月精灵;从奴隶商人手上解放的太阳精灵,甚至还有隐藏在阴影中,没有暴露真实身份的隐藏种族。

他们虽然数量较少,但也确实是委员会一员,这也就意味着战争委员会内部足足有十几个不同的智慧种族。

而这还只是智慧种族种族数量,各个智慧种族之间还能根据地区,文化,语言进行再划分。

在战争委员会全力对抗绿潮的时候,这些问题自然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随着绿潮被击退,战争委员会完成重建,经济发展计划顺利推行,东纳尔这片乱土也逐渐恢复起元气。

当混乱远去,生存不再是难题后,各族抬头看着彼此,也纷纷开始思考他们在战争委员会的位置。

在这个世界上,虽然存在不同智慧种族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国度的情况,但基本上都是一个主体种族对其他种族的统治或者压迫,最好也只能在规定的区域里享受有限的权利,最坏就是当奴隶。

即使是特殊的第二凤凰帝国也是如此,太阳精灵垄断了一切统治权力,哪怕是人口占据大多数的人类,如果没有精灵血脉,撑死了也只能当个村长。

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多种族国度在这个世界上从来是没有先例。

因此,在大辩论中,对于各个智慧种族在战争委员会的位置讨论十分激烈,不过,由于有委员会官方进行调控和控制,对于智慧种族的讨论也并没有滑向极端。

这些年来,战争委员会可是一直在宣传着在对绿潮战争中出现的英雄们,各个种族的英雄都有宣传,每一个种族都是对抗绿潮的大功臣,是委员会的重要支柱。

在官方引导的大方向下,大辩论只讨论如何建立一个对各个种族都公平公正的制度。

像一些二等公民,或者是卸磨杀驴的话题,在战争委员会的严防死守下,根本没有发生的机会,就算有一些人抱有这些想法,在这种大环境下,也不敢发声。

至于那些敢发声的,委员会也会直接封号,并顺着网线,线下重拳出击。

想挑起委员会分裂是不是,不利于种族团结的话不要说,转送教育队,全部都拉去接受再教育。

在委员会有形的大手下,大辩论也渐渐讨论出了对于各个种族之间的三个不同处理方案。

第一种处理方案:联邦,各个种族,民族全部独立建国,由罗兰担任所有独立国家的最高领袖,以罗兰为纽带,组建一个大型的联邦。

第二种处理方案:自治区,根据不同种族和民族在委员会的分布情况,建立一个个独立的自治区。

第三种处理方案:公民原则,以强化律法统治为基础,抛弃种族概念,任何接受战争委员会统治,遵守【黄金律法】统治的个体,便可以成为公民。

联邦的好处和缺点都很明显,各个种族,民族独立建国,好处是能够迅速结束委员会内部的种族问题,各个独立王国民间互不往来,不会发生什么种族,文化冲突,但坏处也更明显,战争委员会将成为新的中央之国,各个独立王国也将形成一个又一个独立的利益集团,互相扯后腿完全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且罗兰活着还好说,他能控制这个联邦,但一旦罗兰死了,联邦就会瞬间土崩瓦解,到时候说不定各个独立王国还会因为利益冲突打起来。

自治区就属于折中方案了,在保留了战争委员会的统一的前提下建立各个自治区,好处是能够快速接纳不同的文化,避免动荡,但坏处也是有的,一旦委员会出什么大问题,自治区说不定就是第一个闹起来的。

至于公民原则,虽然能推动种族平等,文化融合,好处很多,但问题也不小,混居将会导致各种种族和文化冲突激化,需要委员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还有时间来推动,这意味着战争委员会要经历一段阵痛期。

这三套方案,对于占据人口多数的东纳尔本地人来说,前两份方案,不管是联邦还是自治区都是利好他们的,毕竟他们人口多,这么分的话,他们占据的土地也会更多。

因此,对于这三份方案,东纳尔保守派支持以传统分封为主的联邦,维新派支持折中的民族自治区。

而委员会改革派和律法派则支持公民原则,至于技官派,他们并不关心这些。

罗兰本人是比较倾向于自治区的,联邦太保守了,公民原则太激进了。

但是,在黄金树林完成火花要素的构建后,罗兰现在就更偏向公民原则了。

虽然激进了点,但也能尽快地解决种族和文化问题,以最快的速度拆除这颗埋在委员会内部的雷。

而且,这个方案虽然激进,但还是有实现的可能的,战争委员会现在外部环境安全,北地王国即将内乱,白银帝国政局不稳,没有人能威胁战争委员会。

而在内部,各个种族,民族经过绿潮和这些年的磨合,彼此的关系也比较友好,此外,经过数年的大步发展以及内网的建设,委员会的行政能力也有了质的飞跃,经济也发展出色,有充足的内部条件。

再加上罗兰的政治威望以及植物院长生工程的副产物,推动这项改革完全是有可能的,而且成功率很大,只需要罗兰有足够的决心和毅力坚持推动下去。

因此,在思考许久后,面对着三份改革方案,罗兰还是拿起了名为【公民原则】的改革法案。

1459年6月1日:罗兰正式签署了【公民原则】改革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