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不长,两分钟就挂断了,卜大队长走回会议桌冲我们说道:“治安耳目给回信了,刘明伟确实回家了。这个耳目和刘明伟年龄相差不大,小时候关系不错,刘明伟的母亲讲刘明伟在丽泽工地跟人打架闯祸了,现在想在家里躲两天,还特意嘱咐不让到处说,我们的治安耳目并没有见到刘明伟本人,他母亲说他刚回家有些累,在里屋睡觉呢。”
“哼!打架?骗鬼呢!心里藏着多大的事儿只有他自己清楚,怕是谁都不敢讲呢!”王岳嘟囔了一句。
“我们来了三辆车,十二个人,卜队,你看你们能支援我们多少人手?”其实,看会议室里参会的人那么多,张志成心里是有底的,但他还是问了一句。
卜大队长很爽朗的回复到:“哈哈,你瞧吧,我把大半个刑警队都拉出来了,一共十五个人,我和副大队长配了两支枪,应该够了吧?”
张志成很高兴,赶忙说:“人手足够了!南北街道西面院墙都守上人,还能腾出足够的人手去里面搜。另外……得麻烦卜大队长带着枪给我们压阵了!”
张志成说着有些不好意思,跟单兆鹏对视了一眼,单兆鹏作为发案地的刑警大队长心领神会,责无旁贷的揽过话头说:“是这样的卜大队长,这次出来一方面是太着急没顾上,另一方面领枪的手续太繁琐,我们时间来不及,所以就没带。”
对于枪的问题,老百姓的理解和身在公安队伍中的警察有明显不同。老百姓认为公安局就是武装性质的队伍,人人腰里都应该别一把枪。但实际情况是前些年公务用枪出事太多了,有民警喝醉酒拿枪打死人的,有丢枪不报的,有枪支走火造成误伤的。不管是哪种情况,民警都要承担极重的责任,甚至锒铛入狱。后来造成的局面就是民警都不敢也不愿随身佩戴枪支执行任务了,一方面带了也不敢开,另一方面坏蛋们知道你不敢随便开,也就不怕你拿个枪瞎比划,拿枪的意义何在呢?况且一旦枪支丢失、被抢、被盗,自己还吃不了兜着走,这有何苦非得装这个逼呢?真可谓是“畏枪如畏虎”啊!其实临来的时候,张志成是想到要提醒单兆鹏带一两支枪的,后来见单兆鹏完全没有这方面意思,他也就没有提,毕竟他又给人家担不了责任。转念一想多带几个人也是一样的,我们的优势历来不就是人海战术吗?
对此,卜大队长很痛快的答应了下来,说到:“这个你们放心,短兵相接的时候,我一定跟最前面的兄弟站在一起!”
敲定了人手、车辆和装备等问题,张志成抬手看了一下表,已经是下午的五点了。虽然说夏天白天时间长,但如果天黑之前完不成抓捕任务,那么天黑之后继续行动的变数就大了,凶手对参与抓捕的同志们生命安全形成的威胁也就越大,还是应该尽可能的早一点行动。
“卜大队长,要不咱早点行动吧?这次就依靠你们了!具体的行动指挥我们都听你安排,你下命令吧!”张志成说道。
到了人家的地盘人生地不熟,依靠人家开展工作这是必须的。张志成把姿态放得这么低,并不是要真的讨论确定指挥权,更多的是一种表态,便于更好的与当地刑警沟通协调。真正行动起来都是相机行事的,谁还会计较这些形式主义的呢!
卜大队长显然对我们这些外地来的兄弟们的配合意识很满意,看着时间确实不早了,说到:“张大队净开玩笑了,有啥需要你们尽管提,我们保证配合好!我看,咱也别客套了,趁着刚刚确认刘明伟还在家中,咱们现在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