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斌虽然亏了一半的钱,却很是兴奋。在他看来,那剩下的一万多块是因为李默才幸免于难的。而让他兴奋的还不光是钱,是这个过程让他觉得刺激,觉得不可思议。所以晚饭他还叫了个朋友,他迫不及待地要跟他们分享今天的事,并且把李默推荐给他认识。
几人拐过一条街道,看见一辆大车停在路上,几名警察正在清理路边的摊位。这些摊档主要以吃食为主,有卖熟食的,有卖馄饨炒面的,还有一些卖自制手工艺品的,如竹篮竹椅等。通常警察会把阻街的小贩连同他们的摊档一起塞进那辆铁顶大货车,也叫猪笼车,是警察专门用来拉小贩的。
对于小贩来说,摊档就是他们的谋生工具,食材和工艺品都是钱,这些东西被没收,对他们而言是巨大的损失,所以他们总是会挣扎、哭泣、逃跑或者跪地求饶。虽然这些人看着可怜,但这种事情在九龙街道上随处随时可见,几人也是见怪不怪,依次从车旁边走了过去。
就在几人即将走出那条街道时,马军突然转身冲了过去。他刚刚就一路走一路回头在看,而这会,他冲到了一个摊位前。在那里,有个小姑娘正在与警察撕扯,而这姑娘身上还背着一个婴孩。那姑娘哭着不让警察没收她绣的手帕和枕巾,可那人却不为所动。那姑娘看见马军后,便哭得更厉害了。
几人走过去,问马军怎么回事。马军说这女孩是他亲戚,想求那位警官放她一马,把东西还给她。那个警察瞪了他一眼,说要不是看着她还背着孩子,就把她一起带走了。
阿斌走到车子旁,敲了敲窗户,车里那位长官与他相识。他发了支烟,指了指这边。很快,那位警察就被喊走了。马军摸了摸口袋,掏出三十块钱,又问李默,李默将口袋里的一百块钱给了他。马军将些钱塞在那小女孩的手里,让她赶紧回家,并且嘱咐她不要出来摆摊了,还说过几天去家里看她。
四人继续前行,阿斌就像是个向导,每走过一个地方,就给他们介绍,这里有啥好吃的好玩的。这一路上,李默看见的尽是路边摆摊的穷苦百姓,是店铺里或忙碌或茫然的伙计,还有街上行色匆匆的行人。可在阿斌的嘴里听到的,是字花、麻雀类的赌档,是各种功能服务不同的大小舞厅、舞院,而提供色情服务的短租公寓和宾馆也比比皆是,甚至还有在街头巷尾随时可以买到的各种丸片毒品。
尽管这几个月一直在油麻地,可李默对这一带的了解还真是很少。只知道油麻地的地理位置在九龙的西南,南面是尖沙咀,北面是旺角,东边挨着九龙城区。这就像他认得一个人,却只知道他的姓名和样子,至于这人的性格如何,喜好怎样,却一概不知。
马军是个爱玩的人,他对这些活色生香的东西最感兴趣,可自从遇到那个小女孩之后,他的情绪就明显低落了下去,一路上都没有再主动说过话,只有在阿斌喊他的时候,才嗯啊地应付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