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露在山间,我晃着身子抬头望向了天空,似乎在大楼与大楼之间林立着我所追寻的道理。
京城,一个特殊的城市。茫茫人海来过,却不见一人独占鳌头。我自王朝初醒之时苏醒,素来清醒,见过王朝的兴盛与落魄,以致到最后的亡国。自亡国之后,我就去了纽约城,那里繁华至今,让我瞠目结舌,却在不知不觉之中洗却了我内心的孤寂。
早上的纽约很舒适,晚上的纽约过于繁华,像极了我曾经所生活过的现代。照着镜子,才发现自己一身荣归,西装革履,片叶不沾这落魄王朝的影子。
身为帝国最后的武器,我遇见过开国第一位皇帝,也见到最后一位皇帝的灭亡。说实在的,改变历史,我估计一人之力无法憾动这诺大的王朝,虽然留有了几家商铺,遍布整个国家,军火、草药都已汇入囊中。但是英格兰人民最终无法成为我的手下,我选择去看一看美帝国。
在美帝国主义下的时代里面,我用着早就已经忘却了的美语在大街上遇人交谈,哈佛、麻省理工都已经看到了很多人。或许在过去我从“怪物”到“帝国最后的武器”,再到如今的“教授”。我舍弃了在英格兰的身份,跨越大西洋来到美利坚。
我回首望去这人生的坎坷,似乎第一个一百年里面我的身份是落魄的,即使当时的王朝也有过兴盛。但是不睁眼看世界,就是错误的。
可是我曾经待过的世界比现在的世界更加伟大,虽然那个时候我的命不足百年,但是即使现在的我拥有了上百年的生命与人生,我也忘却了上一个王朝的自己。虽然我生在了下一个王朝,成为了一个“怪物”,但是我的生命似乎永无止尽、青春永驻。
因为我要让世界知道我所做出来的一切,不过都是为了王朝的重新兴盛罢了。无论是军火,还是现在的金融与各大家族之间的合作,甚至是沙特的石油,我都为了这个世界的未来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