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说多了。
在竹林里坐了一会,路文清便起身转向了他处。
大学校园里,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过他的痕迹,从厕所到走廊。
那时候多闲,多有激情,恨不得转遍每一个角落。
年轻时候,都这样,亲女朋友也是每一寸肌肤都想留个痕迹。
等年纪大点,就只关注重点了。
再老点,腰酸腿疼的,恨不得一到晚上,就约上三五好友,外出喝酒。
“帅哥,帮忙捡个球!“
路文清正胡思乱想着,一个篮球滚了过来,听到声音,他弯腰捡了起来,然后使劲一抡,将球扔了回去。
这触感,摸球的一瞬间,路文清感觉自己某个部位有了反应。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着装,顿时无奈的摇了摇头。
打消了下场打会的冲动。
在校园溜达了一个来小时,转遍了能去的角落,路文清有些兴趣索然的离开了学区。
怀念一个地方,除了那里有自己来过的痕迹,大抵还因为那里有熟悉的人。
当一切物是人非,再回首,终究没了再待下去的执念。
离开学校,路文清径直打车返回了酒店。
此时主付收还没有回来,还在拼命展示他的价值。
公司不公司的,路文清这会也想明白了,别强求,让手下人去干。
自己本来就像过悠闲恬适的生活,干嘛给自己找不自在。
公司干不下去,大不了把设备卖了。
走进浴室洗了个澡,窝在床上眯了一会,等到斜阳西落,手机铃声响起,他在换上衣服,赶去了聚会的地点。
社畜们下班了。
聚会也要开始了。
“路文清,我捎着你?”
电话是参加聚会的田文晓打来的。一个皮肤黝黑,高高瘦瘦的女孩。
她工作的地方距离路文清居住的酒店不远。
“不用,我车都走一半了。”
路文清笑着在手机里说道。
“哦,那行,我去接王书涵。”
一场聚会,将五六年不联系的人,瞬间沟通了起来。
路文清感觉网上说的同学聚会里各种幺蛾子和市侩,有时候也不能尽信。
还是要看,大家相处的怎么样,合适的人,多久都合适。
当然时光变迁,人是都会成熟的,但相对的,也更珍惜曾经的时光。
凡事要辩证的去分析。
这次聚会的地方是环海酒楼,一家不出名但菜品味道不错的饭店。
当然性价比也不错。
毕竟是群体聚会,太高端了也不合适。
到了门口将车停下,就看到周维华正翘首以盼的站在门口四下张望。
“维哥!”
“靠,叫华总!”
俩人微笑着拥抱了一下。
“华总成熟了!”
看着眼前这个明显有了秃顶痕迹的男人,路文清忍不住感慨了一句,时光如东流水!